國家與公司要想可持續發展,必須有理念;公鏈要想可持續發展而臻“優秀”境界,必須有理念。理念是優秀公鏈治理的“腦”,是優秀公鏈治理的核心與靈魂。
YottaChain(簡稱“YTA”)一開始就有獨特而清晰的核心理念——最專業存儲公鏈。
很多人都以為“區塊鏈存儲”是將數據存儲在區塊鏈上,這其實是誤解。區塊鏈存儲是區塊鏈驅動的去中心化存儲系統的簡稱,是以存儲為核心場景的區塊鏈應用,是去中心化存儲加上區塊鏈的激勵,利用區塊鏈的激勵讓更多的節點和用戶加入到系統中,從而構建更可靠、更低成本和更大規模的覆蓋全球的存儲服務。
YTA從一開始就根據自身在“不可能三角”中所處的位置與價值取向,制訂了一個較有特色的理念——最專業存儲公鏈,為日后百鏈齊舉時匯入“公鏈共同體”交響曲埋下了伏筆。YTA獨特而清晰的理念除卻會深遠地影響自身發展,還會自下而上、分布式地引致與其相連的眾多子鏈、側鏈及Dapp,形成與其理念、價值取向共鳴的理念,從而形成理念層面的“蜂巢”效應,達成價值共識。
人看腦、公鏈看理念,YTA創始團隊在發力技術與經濟系統層面之前,就賦予YTA以獨特價值。作為存儲公鏈,YTA所追求的專業性不僅體現在存儲技術上,實現數據可靠性、數據安全性、服務可用性、存儲成本、容災性等方面核心技術指標對現有中心化存儲巨頭的全面超越,也體現在公鏈本身。YTA認為一個公鏈需要同時在技術、商業模式、經濟模型和治理結構等四個維度都有完備的設計和實現,才能稱得上是專業的公鏈,
除了確定了獨特而清晰的理念,YTA還提出了治理方面的核心理念——Law is implemented by code。
法律是通過代碼執行的。
這在崇尚“Code is Law(代碼即法律)”的區塊鏈世界,簡直就是大逆不道。怎么能讓人占據中心位置,而把代碼與機器擠兌到邊緣、將其淪為工具呢?!YTA如此“離經叛道”,難道就不怕被區塊鏈業內人士擠兌到邊緣嗎?
帶著上述疑問,陶廬參照自己對于區塊鏈治理與人的價值等方面的理解,對YTA的治理機制做了一次粗略的掃描。
陶廬認為,2019年9月1日以后相當長時間內,人都是元價值,區塊鏈項目還是必須以人為本,區塊鏈治理也是如此。因此,YTA第一版白皮書提出“法律是通過代碼執行的”這種治理理念,陶廬不僅認為可以接受,還想在這里略加引申以明其要。
眾所周知,人有很多價值維度。按價值的表現形態,一個人有思想、創意、個體品牌等無形的價值維度;還有圖文影音流、物、各式資產等有形的價值維度。按信用度,一個人的多維多階多態信用度決定了這個人在不同維度、階段與狀態下的價值。另外,還可以根據一個人對生態的貢獻度、在線上線下產生的數據對其價值做出評定……
人的價值劃分維度還有很多很多以至于無窮,結合量子非定域確定性與糾纏原理,人在不同維度的價值屬性,更是呈現出無比復雜的多態糾纏格局。每一個價值維度、每一種價值屬性都有強烈的映射與錨定訴求,因此也導致價值互聯格局盤根錯節、無比復雜;而人性趨于自利,每個人都期望自己的價值最快顯示、利益最大化。
在如此錯綜復雜的博弈格局下,如何充分規避人性惡的一面,最大程度地發揮人在善性一面的元價值?合情合理因而巧妙的通證經濟系統是一個要素,但是,更為重要、迫切而且關鍵的是治理機制。因為良好的治理機制,是一系列規則與制度的催化劑,是讓生態迅速走上正反饋路徑的一系列共識的有力保障。
假設一個由無數鮮活生命組成的區塊鏈社區,完全無視人基于價值的訴求,而一味地推行什么“代碼即法律”,必然會將那個區塊鏈社區異化成冷冰冰的機器人戰區,并墜入混亂、黑暗與恐怖的深淵,難以自拔。
“Law is implemented by code.”則不然,它首先肯定了人對于機器的重要性,其次還有可能比較充分地釋放出人在各種維度的價值屬性。
如果說理念是區塊鏈治理的“腦”,那么,治理架構就是公鏈治理的“四肢”。
如何防范少數人(包括但不限于惡人)的黑箱操縱?怎樣激發大多數人的利他性與公心?元道先生有言——公鏈的機制,固然是要防范少數人的黑箱操縱,但不應該以“密碼學的暴政”取代之。人的問題,最終要由人來解決。
深以為然。人機和合是優秀公鏈治理架構的骨骼。因為公鏈治理說到底,就是機治與人治;而正如上述,人治與機治之間,必須以人為本,以機為輔,切不可假借“去中心化”等名詞,而入“唯機治”誤區。
人機和合共有三個領域:人人和合,機機和合,人機和合。人人和合也許會涉及到效率較高的社交媒體,眼下區塊鏈相關微信群呈現出爆發態勢就是明證;在此之外,有利于大范圍分布式協作的各類工具與平臺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大有形成鏈外生態、促成共識、實現“人人和合”的趨勢。機機和合很明顯,源于密碼學終于密碼學。公鏈治理的關鍵性難點是人機和合,是人機規則共享與算法匹配。
YTA在治理結構方面,可以說有機融合了目前為止所有比較合理的元素。
首先,YTA實行代議制,由全體持幣者投票選舉設立社區治理委員會,由社區治理委員會來制定YTA的規則。這就充分保證了人人和合。
其次,YTA設立代碼規格委員會、編碼委員會、代碼頒布委員會,各司其職。
代碼規格委員會職責是將社區治理委員會制定的規則轉換為產品需求規格。編碼委員會的職責是牽頭組織與號召全世界的程序員貢獻代碼,實現去中心化的編碼。代碼頒布委員會的職責是確認研發出來的代碼符合需求規格而且沒有嚴重的 bug,簽字發行。
代碼規格委員會、編碼委員會、代碼頒布委員會均由社區治理委員會任命,受社區治理委員會管制。
代碼規格委員會、編碼委員會、代碼頒布委員會之間互相監督、制約均衡。代碼規格委員會提交的需求規格如果與社區治理委員會制定的規則不符,不用等社區治理委員會采取行動,編碼委員會就可以發現問題并提出異議。編碼委員會提交的代碼不符合需求規格,代碼頒布委員會就不會批準,也就不會執行生效。反之,如果代碼頒布委員會想做點手腳,因為代碼不是其編寫的,也就無法批準發行帶有其不軌意圖的代碼。
綜上可知,YTA治理架構的系統應力集中點是代碼頒布環節。這是一個最后把關的環節,必須慎之又慎,因此YTA所有節點最底層都封裝了 YTA憲法客戶端程序。該程序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自動下載安裝及更新代碼頒布委員會多重簽名后的程序。代碼頒布委員會成員投票表決、頒布某一代碼,是代碼自動簽名、節點自動更新的充分必要條件。
這就保證了YTA人機和合治理的有效性與完備性。
YTA在治理方面讓人佩服的,除了上述理念與架構,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去創始人化。
充分考量了項目一開始就去創始人化的缺陷后,YTA采取了一種比較合理的方案:參照人類社會的君主立憲制,給創始人禮儀性的待遇和緊急情況下的有限權利,但正常情況下創始人擁有的權利和普通持幣者是相同的。
在這種方案中,項目上線、選舉出第一屆社區治理委員會之后,就由社區治理委員會接管社區,原基金會解散,創始人只擔任禮儀性的社區領袖,相當于君主立憲的王室。創始人可以利用其影響力去號召大家,但無權替社區做任何決定。
通過以上的制度化設計,不僅保證了 YTA項目可以不斷發展完善,所有的權力都歸于全體持幣者,還可以高效專業地制定規則,所有的規則都能確保變成代碼執行,任何人犯的錯誤都有對應的緊急糾正措施,實現多維度人機和合,從而充分釋放出人、機器與代碼的能量,體現出人、機器與代碼應有的價值。
自2008年11月1日中本聰發表《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至今,全球發布白皮書數以千計;自2015年8月至今,陶廬讀過約500份白皮書,并對部分項目做了長期跟蹤,發現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絕大部分項目都只談技術,不談治理。站在2019年8月31日回眸過去,那些標榜自己技術如何如何高超、根本無視治理的項目,絕大部分都已煙消云散、不知所蹤。
我國十大青年科學家王東臨先生領銜的YTA,針對區塊鏈行業“代碼即法律”這一“公理”展開糾偏,并在綠色貢獻資源挖礦的基礎上,提出了極其獨特而清晰的治理機制,讓人如沐春風。
來源: YottaCh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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