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問:電池是勤充電好還是放完電再充電好?
4答:由于放電越深越淺,其循環次數將大幅度增加。因此,按這一理論,勤充電對循環壽命是有益的,但就目前市場上大量流通使用的充電器來講。
由于受價格因素及技術水平等影響,充電器存在故障率高、可靠性差、精度低等缺陷,因此有時勤充電反而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將電池放空再充電,充電次數雖然減少,但放電時由于單體電池之間總會存在差異可能造成某些單格過放電。
過放電池充電接受能力會大大降低,引起充電不足的故障。另外由于放完電再充電,充電器重負荷時間長,易損壞充電器。因此綜合上述,我們認為蓄電池放出電量的50-70%時進行一次充電是較合理的,對電池的使用有好處。
5問:過充電和欠充電有什么害處?
5答:過充電即蓄電池充電電流大于蓄電池可接受電流,多出部分即是過充電量。過充電主要是產生電解水的副反應,由于電池正極產生氧氣轉移到負極發生氧復合反應,會發生熱量。
因此過充電量實際轉換成熱量使電池溫度升高,若不加以控制,會造成大量失水,嚴重者造成“熱失控”容量劇減,甚至變形等故障。
欠充電通俗講就是未充飽電經常處于充電不足的情況下,極極就會逐漸形成一種粗大堅硬的硫酸鉛。它幾乎不溶解,即產生所謂的“不可逆硫酸鹽化”,使用普通的方法無法充進電,因此容量會一次一次地快速衰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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