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烷傳感器在煤礦安全檢測系統中用于煤礦井巷,采掘工作面、采空區、回風巷道、機電峒室等處連續監測甲烷濃度,當甲烷濃度超限時,能自動發出聲、光報警,可供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甲烷檢測人員,井下管理人員等隨身攜帶使用,也可供上述場所固定使用。
甲烷傳感器懸掛位置
(1)掘進工作面:吊掛在風筒的對側,距離工作面迎頭不超過5m。耙矸機作業時將甲烷傳感器移至耙矸機導向輪上方;
(2)采煤工作面:距離工作面回風側煤壁不超過10m;
(3)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距老塘、切頂柱不大于800mm;
(4)采掘工作面回風側吊掛位置:距回風口10~15m處(有車場的距車場交叉口10~15m處)、有新鮮風流匯入處必須在風流交叉口前10~15m處增加瓦斯傳感器;
(5)甲烷傳感器的吊掛距離頂板不超過300mm,距離巷幫不小于200mm,拱形巷道吊掛在巷道拱基線上方不少于1m的位置。
甲烷傳感器調校規范
1、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甲烷傳感器在井下使用7天后必須升井進行檢修、調校、未經調校合格的甲烷傳感器不準下井安裝使用。
2、甲烷傳感器在井下使用半年后、要進行全面檢修并送有關有資質證書的效驗單位進行效驗。
3、調校甲烷傳感器必須有專人負責、調校設備、工具、甲烷氣樣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4、對甲烷傳感器進行調校時、必須在新鮮空氣中中進行校零、零點不能有偏差;調節零點后、將通氣罩套在氣室上、通入標準氣樣、誤差控制在0.01%以內;甲烷傳感器調校合格后、要認真填寫記錄、并打上合格標示;調校合格的甲烷傳感器安裝后、必須進行實測校對。
5、井下使用中的甲烷傳感器、監測監控工每天必須巡視檢查一遍、并配合瓦檢員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甲烷光學檢測儀對甲烷傳感器進行校對,以其中讀數較大者為準,當兩者讀數誤差大于允許誤差時、應采取措施并在8小時內對兩種設備調校完畢。在井下校隊時、應在瓦斯穩定的情況下進行。
6、甲烷傳感器在使用過程中、如遇水泡或受高濃度瓦斯沖擊時、必須升井檢修調校。
7、甲烷空氣樣存放地點、要保證通風良好、要有醒目的標志、存放過程中、應經常檢查氣瓶是否漏氣。
8、調校合格的甲烷傳感器、應標上調校日期、使用地點并填寫好記錄。
9、為保證甲烷超限斷電和停風斷電功能準確可靠,每隔7d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進行測試。
10、對甲烷傳感器進行調校、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進行測試時,必須有監測監控檢修人員和瓦檢員、井下電工協同進行。
-
傳感器
+關注
關注
2552文章
51294瀏覽量
755203 -
甲烷傳感器
+關注
關注
1文章
25瀏覽量
13230
發布評論請先 登錄
相關推薦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