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政府已下令其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制定一項強制性的行為守則,要求諸如Google和Facebook之類的科技巨頭在使用其內容時向當地新聞媒體付款。
財政部長喬什·弗萊登伯格(Josh Frydenberg)和通訊部長保羅·弗萊徹(Paul Fletcher)宣布,該守則的草案版本將于7月底準備就緒。它將涵蓋數據共享,新聞排名和收益共享等問題。
新守則還將包括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和制裁,以及具有約束力的爭議解決程序。不過,尚不確定該強制性行為準則何時生效。
弗賴登貝格說:“產生內容的人得到報酬是公平的。”
弗萊徹補充說:“澳大利亞需要一個強大而可持續的新聞媒體生態系統,政府也意識到了公眾利益新聞業的重要性。”
ACCC最初正在努力在今年11月之前制定自愿守則。但是,COVID-19大流行嚴重打擊了收入,該國將重點從強制性代碼轉移到了11月的截止日期到7月。
澳大利亞競爭監督機構還表示,科技公司不太可能自愿同意為新聞內容付費。因此似乎需要一個小時的強制性代碼。
澳大利亞強迫Google和Facebook支付新聞內容
澳大利亞并不是第一個尋求讓科技巨頭對內容進行會計和監管的國家。早在2014年,西班牙曾要求Google為其在搜索結果中顯示的文章摘要向新聞媒體付款。作為回應,這家搜索巨頭關閉了該國的Google新聞服務。此后,Google新聞尚未在西班牙重新開放。
去年,法國政府還通過了一項立法,要求互聯網公司為顯示新聞摘錄付費。谷歌表示,它根本不會顯示文章摘錄,而不是付費顯示它們。該國正在進一步調查此事。
顯然,Google不愿意為顯示新聞摘要而付費。澳大利亞現在正在尋求成為第一個使互聯網巨頭這樣做的國家。不過,該公司當然對此并不滿意。
“我們對政府的公告感到失望,尤其是我們努力地完成了雙方商定的截止日期。COVID-19已影響了包括出版商在內的全國所有工商業,因此我們宣布了一項新的全球投資計劃,在收入下降的時候為新聞機構提供支持。” Google在給Engadget的一份聲明中說。
“我們希望該守則將保護每天使用我們服務的數百萬澳大利亞人和小型企業的利益”。ACCC的新強制性行為準則是??否能達到預期效果,還有待觀察。
-
Google
+關注
關注
5文章
1766瀏覽量
57613 -
互聯網
+關注
關注
54文章
11166瀏覽量
103459 -
Facebook
+關注
關注
3文章
1429瀏覽量
54807
發布評論請先 登錄
相關推薦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