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浙江理工大學副教授郭兵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告上法庭,該案也成為 " 人臉識別第一案 "。今年6月該案開庭審理,案件將擇期宣判,代理律師對審理結果表示樂觀。即此次事件之后,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勞東燕再次為個人信息安全發聲!因不滿小區人臉門禁升級改造,作為一名法律學者,一紙律師函寄到物業公司和居委會。小區物業約談勞東燕,最終小區門禁改造也無故終止。
焦點:“臉”受不受保護?
強制收集面部信息犯法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相關企業不告知不明示個人信息采集規則的行為屬于違法。顯然兩位教授的維權行為都是合理的,相關小區、企業需要嚴明人臉信息的儲存方式、用途、信息安全如何保障,征得當事人同意后,才可采集。在信息化發達的英美兩國,人臉識別也選擇給個人信息安全讓路。
2020年7月,美國波士頓的市議會全票通過了《波士頓禁止人臉監控技術條例》。至此,波士頓也成為了美國公開禁用人臉的第8個城市。2020年8月,世界上首起針對警方使用人臉識別技術提起的訴訟——英國“人臉識別第一案”,法院裁決:英國警方在部署面部識別技術的時候,違反了人權和數據保護法。
注意:人臉信息一旦泄露,就是終身泄露!
人臉信息泄露事件屢見不鮮,據裁判文書網公開信息顯示:2018年,有犯罪分子通過非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并制作相應的“換臉”視頻,突破了支付寶的人臉識別認證。2019年,又有“00后”男孩繞過了廈門銀行App的人臉識別系統,使用虛假身份信息注冊多個賬戶并倒賣牟利。2020年7月,新華社記者稱:網絡黑市存在大量打包販賣人臉信息的行為,一份只要0.5元。
人臉、基因、虹膜、指紋、掌紋等等高度敏感的個體生物信息,伴隨終生,不可更改,具有唯一性,一旦泄露幾乎不可救濟。即便采取法律手段維權成功,泄露的信息也不一定完全追回。
討論:人臉識別該不該“喊停”?
其實技術是中立的," 刷臉 " 技術給生活帶來的便利性是有目共睹的。其實單純的就人臉識別技術層面,安全性還是比較高的,目前市場上多采用3D 結構光立體信息采集,也就是說根據人臉的輪廓,鼻子、眼眶、眼睛等信息構造3D人臉數據,以及再有活體檢測技術的加持,照片、視頻或 3D 面具是無法攻破的。
在技術層面的安全保障是遠遠不夠的,對于人臉信息的采集、儲存、用途、保護方式等方面均需要有一個完善的規范和標準,商家和監管部門有明確監管機制和流程,加強人臉識別技術使用的行政法規控制,讓法規跑在技術前面,老百姓會更容易接受。
f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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