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IEC發布了CISPR 36:2020《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無線電騷擾特性用于保護30MHz以下車外接收機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1)規定了3m測量距離限值和測量方法,其適用范圍包括:
a. 適用于對居住環境中使用的車外接收機(10m距離處)在150 kHz~30 MHz頻率范圍內提供保護;
b. 適用于可能對無線電接收造成干擾的電磁發射源(電磁發射源包括為由車載動力電池驅動的行駛在道路上的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
c. 僅適用于配備100V至1000V動力電池的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
d. 僅適用于由電力驅動且持續車速超過6km/h的道路車輛;
e. 規定的輻射發射要求不適用于國際電信聯盟(ITU)定義的無線電發射機的有意發射及其雜散發射。
(2)規定的輻射發射限值為測量距離3m、頻率范圍為150kHz~30MHz的磁場準峰值限值,限值單位為dB(μA/m)。在判定車輛磁場發射結果與限值的符合性時,不需要考慮測量設備和設施的不確定度,但在試驗報告中需給出測量設備和設施的不確定度的值。標準的附錄A和附錄B分別給出了測量設備和設施的不確定度評定時需考慮的影響量和評定示例。
(3)規定的測量天線為電屏蔽的環天線,應滿足CISPR 16-1-4:2019的要求,測量時要求環天線中心離地面高度為(1.3±0.05)m。測量場地為環境磁場滿足要求的戶外試驗場地(OTS),也可使用裝有吸波材料的屏蔽室(ALSE)和開闊試驗場(OATS)。
(4)在測量過程中,要求所有和動力系統一起自動接通的電氣設備,都應盡可能處在典型的正常工作狀態。
本標準為國際上汽車行業整車磁場發射試驗急需的標準(由CDV階段直接形成了該國際標準),為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磁場騷擾發射試驗提供了標準依據,填補了整車在150kHz~30MHz頻率范圍磁場騷擾發射國際標準的空白。
責任編輯:xj
原文標題:IEC發布CISPR 36:2020《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 無線電騷擾特性 用于保護30 MHz以下車外接收機限值和測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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