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將一張金屬貼片貼在手機背部的“有效位置”,信號就能從1格變成3格,讓玩游戲、刷視頻不延遲……近期一位杭州消費者程先生向記者反映,自己被“手機信號增強貼”給忽悠了。
一段時間以來,號稱能“全場景”增強手機信號的“增強貼”熱銷網絡。這張小小的貼紙,到底是“黑科技”還是在“黑”顧客?新華社記者進行了調查。
商家稱“全場景”增強信號
商品熱銷網絡
地下車庫信號差、游戲網絡不穩定、高層辦公樓信號時好時壞……記者發現,在多家知名電商平臺均有手機信號增強貼熱賣,宣稱能滿足手機用戶改善信號的需求。
此類商品價格在3元至70元不等,部分商家月銷售過千單,還有商家拼單銷售數額顯示超過10萬單次。多名商家客服向記者展示的商品說明圖片中均寫有“熱銷海內外”等字樣。
相關商家宣稱此類增強貼能智能放大信號,在地下室、別墅、山區、農村等場所可全面適用,且各家運營商的信號均能大幅提升。還有部分商家向記者表示,幾款手機信號增強貼同時具有提升手機性能、降低輻射水平、延長電池壽命等功能,并提供相關產品說明書“證明”。
目前電商平臺在售的信號增強貼品牌眾多,但記者發現大多非正規商品。記者通過天眼查App查詢發現,不少品牌生產廠家的產銷范圍并不包括增強貼,而記者購買的多個品牌增強貼包裝中均未見商品合格證,商家也無法提供。
“時不時就能在抖音、微信群里看到有人推薦。”不少消費者表示因網絡推薦購買增強貼,但發現效果與宣傳不符。有消費者評價稱“一點效果也沒有,還是信號很差。仔細想想增強貼沒有芯片,怎么可以讀取手機信息,又怎能修改系統設置、優化網絡”。
專家檢測:原理不成立
實驗室場景:無明顯增強
記者針對貼紙效果與原理詢問平臺商家,客服回復:“只要手機后蓋不是玻璃的就可增強,貼上后1格信號一般可以增強至3格。”“原理是貼紙(芯片)可以增加手機的波長。”
這一說法是否可信?杭州電子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學院教授李金新在浙江威力克通信實驗室向記者展示了手機信號增強貼的現場實驗結果。
李金新說,從材質和結構上看,商家宣稱的目前最先進款型的信號增強貼是在一張塑料片上鍍了一層鋁膜,鋁膜上面還印有一層類似磁性油墨的材料。
對于“增強貼原理是通過拉長手機內置天線接收信號的波長來增強信號的接收范圍”說法,李金新表示:“這從原理上講不通。”
他告訴記者,首先波長在現實生活中不可能被“拉長”;其次放大任何東西都需要能源,而貼紙屬于“無源天線”,無法為有效放大信號提供能源。
那么貼紙能通過“共振放大信號”的說法屬實嗎?
李金新說,不同的手機型號、運營商導致各手機信號頻率不同,要實現共振就必須與相應手機信號的頻率相同,當前而言,一張貼紙即便能產生某種共振,也不可能符合所有手機頻率,不可能實現商家宣稱的“全場景”應用。
專家介紹,代表手機信號強度的單位是dBm,由于手機信號強度一般較小,dBm一般都為負數。記者在實驗室場景看到,手機固定在一個位置上,手機無貼紙時,其信號強度數值在-81dBm上下浮動;手機有貼紙時,其信號強度數值在-85dBm至-79dBm之間浮動。
“信號強度dBm的值越大表示信號越好。實驗場景,測試變化波動幅度在正負3dB區間內。實驗室場景測試,貼紙幾乎沒有增強信號的能力。”浙江威力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呂小良說。
“我們還在快速通行的地鐵里、開闊場地、電梯里等處進行了測試。結果是貼上增強貼之后,手機信號不增反降。”呂小良稱,如果手機信號增強貼真有“黑科技”效果,中高端手機早就內置此解決方案,不必消費者額外付費購買。
為何“偽科技”產品頻頻成網紅
能“包治百病”的“量子”醫療器械、可“修復皮膚松弛”的“石墨烯”保暖衣、預防近視“神器”防藍光產品、“可降糖70%”的網紅“脫糖電飯鍋”……記者發現,近年來出現不少打著“黑科技”幌子的產品在市場上坑騙消費者。專家表示,偽高科技產品走紅有不少“幫兇”。
網絡“偽科普”誤導消費者。“信號增強只跟手機終端接收的信號強度有關系。”李金新表示,有不少人對通信速率存在誤解,信號強下載速率會快一些,但不是絕對的。數據下載不僅取決于網絡,還取決于輸出數據的服務器以及用戶數。“網上講貼上信號增強貼能提高下載速率,這是個偽命題。”李金新說。而記者發現,不少抖音號上都發布過宣傳此類信息的“偽科普”視頻,其中部分廣告痕跡明顯。
部分網絡商家則利用此類商品“成本低、價格便宜,消費者買回來‘有用就用,沒有用也不會有太大的損失’”的心態,半賣半騙,走量牟利。
部分網絡電商平臺未能壓實主體責任,在針對相關商家資質、商品證書等方面的檢查檢測工作仍存在漏洞。對已被媒體和市場監管機構反復曝光并處理的一些產品,部分平臺也并未徹底進行清理處置。
浙江省社會學會會長楊建華說,當前一些“偽科技”產品,利用公眾在養生、便利等方面需求,捏造功能、吹噓效果,而普通人往往缺乏判斷真偽的能力。他建議市場監督、網信等部門聯動,加大對“偽科技”產品不實廣告的監管,特別應嚴肅清理以“偽科普”形態出現在網絡視頻、社交平臺的不實廣告信息。另外,監管部門對于網絡平臺的主體責任也應時刻保持高壓態勢,督促其有效自檢自查。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以“偽科技”名義玩概念、博銷量,誤導和欺騙消費者,其行為很可能構成欺詐。一旦構成欺詐,消費者可以要求購買商品價款3倍的賠償。
責任編輯: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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