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主持例行記者會。記者提問,據報道,當地時間11月16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再次舉行孟晚舟案聽證會,涉嫌把孟晚舟電子設備密碼提供給美國聯邦調查局的加拿大皇家騎警退休警官Ben Chang拒絕出庭作證。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趙立堅回應道,我們注意到了有關的報道。加方這種欲蓋彌彰的做法,只會讓更多人心生疑慮,同時更加清醒地看清楚孟晚舟事件的政治本質。
趙立堅反問道,“我想問一下,那些到處嚷嚷所謂‘脅迫外交’的加拿大政客,他們為什么對孟晚舟事件中不斷出現的疑點一直裝聾作啞,欺騙誤導加拿大民眾?”
趙立堅表示,無論加方如何竭力隱瞞事實真相,如何竭力誤導輿論,都無法擺脫他們自己的責任。我們再次敦促加方同中方相向而行,采取措施糾正錯誤,立即妥善解決孟晚舟事件,為中加關系重回正軌作出切實努力。
溫哥華當地時間11月17日,孟晚舟引渡案的第四位證人——來自加拿大邊境管理局的官員桑基特·迪倫在法庭上接受了檢方律師和辯方律師的交叉詢問。
這位證人的交叉詢問集中在兩個問題上:
第一,他作為邊境管理局的官員,為什么要問孟晚舟有關華為公司在伊朗開展業務的事?這個問題與他的工作職責——移民檢查毫無關系。
第二,迪倫在2018年11月30日,也就是逮捕孟晚舟的前一晚,收到了來自上級的一封電子郵件,是關于逮捕孟晚舟的。他在第二天就刪除了這封郵件,這又是為什么?
迪倫對于他盤問華為公司在伊朗開展業務的解釋是,他在孟晚舟搭乘的航班降落之前,僅僅用了不到10分鐘的時間,在互聯網上搜索了有關華為公司的信息,于是由此認定,華為公司和孟晚舟本人對加拿大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為此,他還向加拿大安全情報局(CSIS)匯報了此事。他得到的回答是,加拿大安全情報局回復說對此不感興趣。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他堅持盤問孟晚舟有關伊朗的問題。
這段證言漏洞頗多。
首先,加拿大并沒有對伊朗實施制裁,那么顯然,華為公司在伊朗開展業務,對加拿大政府而言,都屬正常。也就是說,無論孟晚舟如何回答這個問題,對加拿大官員來說都沒有什么意義。那么,這位官員究竟是基于哪個國家的立場作出了華為和孟晚舟對加拿大構成安全威脅的判斷呢?
其次,迪倫作為政府官員,僅憑網上的一些信息就認定一家跨國公司及其高管對加拿大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這不僅非常草率,而且不是他的工作范疇。
最后,加拿大安全情報局已經明確表示,對迪倫的擔心不感興趣。那么,他為什么要堅持自己從網絡上看到的信息呢?
如果是美國官員來問這個問題就顯得正常了,因為美國對伊朗進行了制裁,而且正在打壓華為。但是美國苦于缺乏證據,需要收集證據。
不難看出,迪倫問的這個問題,不是在為加拿大政府問,而是在為美國政府問。
再來看迪倫刪除的那封郵件。
迪倫承認,他在2018年11月30日,也就是逮捕孟晚舟的前一晚,收到了來自上級的一封電子郵件,是關于逮捕孟晚舟的。他在第二天,也就是12月1日9:30那個神秘的會議前刪除了這封郵件。迪倫對此的解釋是,他經常刪除郵件。不過,他在庭上也承認,自己事先知道這個案件事關重大,孟晚舟也是一個有影響力的重要人物。
這段證言有明顯的矛盾之處。
首先,迪倫收到的是來自上級的工作郵件,這個郵件的內容涉及到第二天的工作內容。正常來說,在第二天的工作完成之前,應該保留這個郵件備查。那么,他為什么在第二天的工作開始前就刪除一封涉及當天工作的郵件?
其次,迪倫既然事先知道自己要處理的是一個重大案件,也涉及重要人物,那么這封電子郵件顯然就是一個重要的憑證。根據加拿大邊境執法局執法手冊的明文規定,對于引人關注的案件,應該對案件處理過程進行記錄。迪倫卻表示,自己從未讀過這個執法手冊。
我們能相信一位邊境執法局的官員從未讀過邊境執法手冊嗎?這就像一位法官聲稱自己從未讀過法律條文一樣令人難以置信。
這位官員聲稱自己隨手刪除了那封郵件,那么,他為什么不是把當天的所有郵件都刪除,卻偏偏刪除了這個重要的郵件?
人們有理由懷疑,這封電子郵件中有不可大白于天下的內容,刪除這封和此案密切相關的工作郵件,是想掩蓋什么重大隱情。
本文由電子發燒友綜合報道,內容參考自央視新聞,轉載請注明以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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