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歐盟的一份新法規草案顯示,被歐盟視為“看門人”的科技巨頭,如果不公平地偏袒自家服務或不遵守其他義務,可能面臨高達其年營收10%的罰款。
這項新規預計于當地時間周二公布。根據規定,被視為“看門人”的公司將被禁止使用來自商業用戶的任何數據,與他人競爭,或在排名中偏袒自家服務。
否則,這些公司可能面臨歐盟委員會的懲罰,包括要求它們做出行為和結構上的改變,比如剝離業務。
至于“看門人”的標準,將包括擁有數百萬或更多用戶,總營收達到數十億美元等。
按照原計劃,歐洲內部市場專員(Internal Market Commissioner)蒂埃里·布雷頓(Thierry Breton)本應在本月初與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一起宣布新的規則草案,即《數字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和《數字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
這些規定將為互聯網“看門人”(擁有市場主導地位的網絡公司)列出一份“該做和不該做”的清單,迫使它們與競爭對手和監管機構共享數據,不得不公平地推廣自家服務和產品。
布雷頓還表示,他將賦予歐盟更多的權利,通過“把關平臺”來遏制不公平的行為。這樣,互聯網就不僅會讓少數公司受益,也會讓歐洲的中小企業和企業家受益。
責編A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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