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人為干預搜索結果、在搜索頁面詆毀今日頭條,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海淀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構成商業詆毀不正當競爭。法院責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原告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維權費用50萬,并在其官網和客戶端顯著位置刊登聲明為原告消除影響。
針對這一判決結果,百度方面回應表示“對此判決結果將提起上訴”,并強調,對存在異常情況的網站進行安全提示標注上,百度對所有網站一視同仁。
百度方面稱,對存在風險、仿冒、不穩定等異常情況的網站進行安全提示標注,是搜索及安全領域通用且必要的做法。百度搜索對于所收錄的所有站點均一視同仁。百度搜索的相關舉措均依據抓取日志自動統計、規范進行,旨在幫助用戶防范風險,避免損失。
百度指出,對可能被劫持、惡意篡改、訪問狀態不穩定的網站進行安全識別和風險提示,是當前互聯網及安全領域的通行做法。除百度外,Google、搜狗、金山、360等搜索、瀏覽器及安全殺毒產品都會采用此類做法,其中因此產生糾紛的也不在少數。2006年,Google曾因寶馬使用作弊手段提高自身搜索引擎排名,宣布在德國主網站將其封殺。大眾熟知的360手機衛士也曾因標注功能引發司法糾紛,最終法院判決360公司勝訴。
據了解,百度與今日頭條的此次糾紛發生于2018年,百度的爬蟲在檢索收錄時監測到今日頭條的官網存在不穩定狀態而自動對其進行了穩定性異常標注,今日頭條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百度訴至法院。
今日頭條訴稱,今日頭條與百度在互聯網業務領域具有同業競爭關系,百度在沒有任何依據的情況下,編造事實,在搜索結果今日頭條官網鏈接的下方,使用“服務不穩定”、“可能無法正常訪問”等貶損性的虛假描述,并使用“!”、紅色字體等通常以對網站安全性進行嚴重警示的標注方式,導致用戶對于今日頭條網站及服務產生負面評價,誤導用戶,惡意阻止用戶訪問今日頭條網站,從而使今日頭條喪失大量應有的交易機會。
責任編輯: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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