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用美團外賣的小伙伴注意了。
近日,自媒體作者漂移神父曝光了美團外賣中的貓膩:
購買會員比不買會員配送費更貴。
據他所述,他經常點的一家驢肉火燒配送費從沒超過 3 元,然而自從開通美團會員后,配送費就變成了 6 元,這讓他心生疑惑。
他說,雖然他也知道,配送費會根據時間、天氣、運力等動態調整。但是,過了配送高峰期后,價格還是 6 元,這就非常蹊蹺了。
他又偷偷用另一部手機登錄了一個沒有購買過美團會員的賬號嘗試下單,結果萬萬沒想到,配送費只需兩元!
(圖源:漂移神父,賬號左新右老)
他果斷找客服要解釋,為什么買了會員價格更貴:你們就這么割韭菜嗎?
在質問客服十分鐘后,他又發現,不知道客服鼓搗了什么,買了會員的賬號,配送費又變成了 4 元。
同時,客服還主動送了一張 10 元紅包。
可能是客服感到不妙了吧,轉而給他打電話:
第一位客服先表示會反饋給自己的主管。
第二位客服主管則支支吾吾解釋了半天,但依舊解釋不了。
據漂移神父所說,這種情況不止出現在一家店,一部開通了美團外賣會員的手機,附近幾乎所有商戶的配送費,都比非會員高出 1-5 元不等。所以你以為你開通的會員省了錢,貓膩都在配送費里。
對此,美團外賣今天緊急回應:
配送費不同,實為定位緩存不同導致的。配送費預估不準,但在下單時會按真實地址計算。
也就是說,美團外賣的意思是不準的只有預估價,真實下單價格不會有變化。
但經過IT之家 實測,這個理由根本站不住腳。因為實付價格差異確實存在,而且根本不止這一點。
IT之家 實測
看完這篇文章,啟人趕緊找了個小號嘗試了一下。
我真的沒想到,在這篇文章曝光后,居然還是遇到了會員價格更高的事。
看,在結賬時、同樣的時間、同樣的地點、同樣的預計到達時間。
小號配送費比買了會員的賬號便宜了 5 毛錢。
準時寶價格也不同。(已全部下單 + 錄像留證)
(左安卓機小號,右 iPhone 會員賬號)
不僅如此,IT之家 實測發現,美團外賣中的價格差異遠不止配送費這么簡單,結賬時也有差異。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啟人會員賬號一直沒有綁定美團支付的原因,老賬號的滿減遠比新賬號高。
新賬號綁卡只減 5.5 元。
老賬號立減 10.5 元。
(左安卓機新賬號,右 iPhone 會員賬號)
我們不知道美團后臺具體的運作機制如何。
但不管怎么說,不同賬號不同價,100% 實錘了。
而且啊,啟人還得說了,美團的價格差異絕不只是配送費和綁卡立減不同這么簡單的。
你仔細看下面那兩張圖,同一家店,滿減力度也是不同的。
新賬戶的滿減力度,明顯比買了會員的賬號高一些。
滿減力度更高,配送費也更便宜。
(圖源:漂移神父,賬號左新右老)
不得不說,買了美團的會員,可真是太劃算了。
哦對了,說到買會員,今天微博上一位西南醫科大學的學生表示,別人15元就能開的會員,自己要26元。
緩存定位不同導致預估價格不同?這種理由說出來,美團你們自己信嗎?
這些問題又應該怎么解釋?
別忘了,漂移神父曝光你們的前提是,實際支付價格就是不同的,可不僅僅是預估價這么簡單。
配送費用不明不白
因為漂移神父的爆料,啟人今天仔細翻看了一下自己的訂單,我發現,美團外賣的配送費,實在讓人看不懂。
比如這個,在之前,我購買 DQ 冰激凌配送費要 6.5 元。
但是今天這事爆出之后再買,配送費變成了 5.5 元,而且減了 4 元,實際只需要支付 1.5 元。
但是,啟人又要說但是了。配送費為什么會減 4 元?
我一沒用優惠券,二沒達到滿減額度,這減的 4 元錢,到底是怎么算出來的?
美團外賣能不能把配送費的公式公布一下?
如果配送本來只需要 N 元錢,但結賬時你加了 4 元,然后又說為我優惠了 4 元,這不是拿人當傻子嗎?
啟人就這件事咨詢了美團外賣的客服,不過正如預料一般:
客服一直顧左右而言他,到最后也沒有給出任何解釋。
我一直在問客服,到底為什么會減 4 元,但客服一直在回答我說:您看賬單,真的減了 4 元哦。
別說,這位客服還真把人當成了傻子。
就在發稿前,美團 100130108 號客服給啟人打來一個電話,她對此事的解釋和前文中美團的官方回應一模一樣:由定位緩存導致。
不同的問題用同一個理由應付人,這點啟人確實沒想到。
小心反壟斷法手起刀落
中國《反壟斷法》2008 年通過,2020 年才砍出互聯網第一刀,可以說給足了國內互聯網公司面子。
前兩天,3 家巨頭被處以頂格罰款,各罰 50 萬,合計 150 萬。很多網民打趣道:反壟斷法就這?
其實不然,這次說白了只是一個警告。
仔細看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處罰理由: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集中案。這已經是反壟斷法里最弱的一條了。
反壟斷法一共分 4 個部分:
壟斷協議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經營者集中
濫用行政權力
其中,壟斷協議 和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兩條,一旦被判定成功,那就是要命的。
根據《反壟斷法》第七章 第四十六條 和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法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6821 億的 1% 是 68.2 億。
6821 億的 10% 是 682.1 億。
這是一個足以載入人類史冊的金額。
那么,如何判斷一個公司到底有沒有 壟斷協議 或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呢?
請再看反壟斷法第十三條(六)和第十七條(七):
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
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一旦被執法機構盯上,一切可就晚了。
責任編輯:P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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