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蘋果日前遭遇了一場訴訟,稱其拒絕了一款COVID-19接觸追蹤應用以維持在COVID-19接觸通知領域的壟斷地位。該訴訟于當地時間周二向美國新罕布什爾州地區法院提起,案件圍繞一款叫Coronavirus Reporter的應用展開。據悉,該應用于2020年3月被App Store拒絕上架。
訴狀稱,Coronavirus Reporter是由一個醫療保健和計算機科學專家團隊于2020年2月開發的,目的是捕捉和獲取關鍵的生物統計和流行病學數據。
另外該投訴還稱,這款應用的開發團隊已于3月3日完成開發。大概也就是在那個時候,蘋果將非公認的醫療、政府或其他機構提供的新冠病毒相關應用從App Store中撤出。
在遭到蘋果拒絕后,Coronavirus Reporter的開發者提出了上訴。約20天后,訴訟被駁回,因為這款應用沒有得到一家公認的醫療保健公司的支持,并且它的用戶生成的數據沒有經過一個有信譽的來源的準確性審查。
然而訴狀稱,大概一個月后,蘋果允許另一款功能類似的應用在App Store上上架。此外,其還對蘋果和谷歌Exposure Notification框架提出了異議,稱其在很大程度上是失敗的。
據了解,蘋果跟谷歌聯合開發的跨平臺Exposure Notification協議除了需要確保來自合法來源的準確數據還必須建立在隱私優先得框架之上。該系統拒絕將個人數據存儲在中央服務器上并依賴于用戶設備上的匿名藍牙信標。如果用戶被診斷出患有COVID-19,那么他們可以選擇上傳一份14天內的最近接觸者名單(同樣是匿名的)到分發服務器,該服務器將匹配信標ID并向那些與病毒攜帶者有過密切接觸的個人發送通知。如果允許的話,醫生也可以閱讀這些數據。而集成了Exposure Notification API的第三方應用必須遵守蘋果的這些規則。
該訴訟稱,蘋果封殺Coronavirus Reporter是為了保持對新冠接觸者追蹤應用的市場壟斷。此外,它還聲稱,蘋果能任意決定哪些應用將發布或不發布,而這將產生重大的反競爭影響。
訴訟稱,這些行為違反了《謝爾曼法》。Coronavirus Reporter開發商現在尋求對所謂的反競爭行為進行告誡,并提供超75,000美元的經濟損害賠償以及一份永久禁制令--限制蘋果“限制合理應用”的能力。
責編A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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