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美國蘭德公司發布相關報告,以回應美國2019年度國防授權法案(NDAA)和美國國防部聯合人工智能中心(JAIC)對美國國防部(DOD)如何應對人工智能(AI)機遇與挑戰的相關提問,包括:(1)美國DOD是否已經準備好利用AI技術,(2)美國DOD是否需要重新定位以便更有效、更安全地使用AI技術并擴大應用規模。
預研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先進技術在未來國防領域的應用,加強技術評估研究,也是我國軍事科技研發應用的重點。
一
美國國防部與人工智能
AI一詞首次出現于1956年,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AI及其分支學科如機器學習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但目前尚無AI的統一定義。為保持研究的靈活性,蘭德公司此次也沒有明確定義AI而是提出問題:在構建(或獲取)、測試、轉化和維持AI范疇內的廣泛技術方面,美國DOD如何定位?如果這些AI技術不夠完善,美國DOD應該如何做?
蘭德公司研究小組將待回答的問題分解為3個指導性問題:(1)與美國DOD相關的AI現狀是什么?(2)美國DOD目前的AI立場是什么?(3)什么樣的內部行動、外部合作和潛在的立法或監管行動可以堅定美國DOD的AI立場?
蘭德公司研究小組針對第一個問題評估了美國DOD決策層所需的AI認知,針對第二問題從AI的組織、進展、采用、創新、數據、人才等六個維度進行評估。
二美國DOD決策層所需的AI認知
為了研究AI對美國DOD和戰略決策的影響,需要全局考慮:(1)技術和能力范圍,(2)美國DOD的AI應用范圍,(3)投資范圍及時間等三個關鍵因素及其相互作用。
在技術和能力范圍方面,包括支撐當前AI解決方案的方法,如算法等。雖然AI相關的技術很多,但驅動進步的研究集中在少數領域,如深度學習。深度學習需要大量的數據集,深度學習算法具有專用性,當前應用主要是商用。此外,驗證、確認、測試和評估(VVT&E)仍然是AI廣泛應用面臨的挑戰,包括安全為首的軍事應用。
美國DOD的AI應用范圍可以通過4個獨立的因素來描述:作業環境可控性、資源可獲取性、響應速度和故障影響。圖2以這4個因素描述了企業型AI、任務支持型AI、作戰型AI三類應用環境。企業型AI包括軍隊醫院健康記錄管理等應用,此類應用可控性高、資源可獲取性高、響應速度要求不高、數據可恢復因而故障影響可忽略。任務支持型AI包括算法的軍事應用,如使用機器學習來輔助分析戰區全動態視頻等,應用環境在4個因素方面表現居中。作戰型AI包括將AI集成到武器系統中,此類應用必須適應動態及對抗性環境,達到快速響應,然而此類應用的計算和通信資源(可能還包括數據)稀缺,故障影響重大,一旦發生故障將帶來戰略目標風險和重大傷亡。
圖2美國國防部AI應用環境分析
投資范圍及時間方面,除了AI應用范圍內的技術投資,還需要以下三方面投資:(1)其他技術和促進因素如支持數據收集和管理的基礎設施;(2)用于技術制衡的VVT&E基礎和實踐;(3)通用技術基礎研究,以保持長期技術優勢。
為了進行預期管理并確保持續的支持,制定從AI設計到全面實施的具體目標十分重要。蘭德公司研究小組分析美國DOD的持續投資有望在短、中、長期,分階段實現AI的大規模部署:(1)短期(最長五年)實現企業型AI應用,(2)中期(五年到十年)實現任務支持型AI應用,(3)長期(十年以上)實現作戰型AI應用。
三美國DoD的AI立場
蘭德公司從AI的組織、進展、采用、創新、數據、人才等六個維度對美國DOD的AI立場進行了評估。蘭德公司認為,美國DOD在六個方面均面臨重大挑戰。(1)組織上,當前美國DOD的AI戰略缺乏過程評估的基準和指標。目前,JAIC尚未被賦予規模化AI應用所需的權力、資源、可見性。類似的挑戰也存在于個別服務層面。(2)缺乏數據或者數據缺乏可追溯性、可理解性、可獲取性和互操作性。(3)目前AI技術的驗證、確認、測試和評估方案尚不能確保AI系統的性能和安全,尤其對于安全為首的系統。(4)美國DOD缺乏明確的機制來發展、追蹤和培養AI人才,而這一挑戰將隨著美國DOD與學術界、工業界以及其工作領域的人才爭奪而嚴峻。(5)美國DOD內缺乏AI建設者和使用者之間溝通渠道。(6)目前美國DOD的做法和流程(或實施)可能阻礙DOD內部創新進程以及外部創新引入。
四建議
雖然,美國DOD在AI方面表現出積極態度,但從AI的有效利用和規模化方面來看,整體表現并不理想。為此,蘭德公司提出了一系列戰略和戰術建議,以推進AI的國防應用。
(1)美國DOD應該調整AI治理結構,為實現AI的規模化應用匹配相應的權限和資源。
(2)JAIC應該制定一個五年戰略路線圖,明確評估基準和指標。
(3)采用集中式AI服務架構的組織都應該制定一個有基準和指標的五年戰略路線圖。
(4)每年或每兩年對整個美國DOD范圍內的AI投資進行一次審查,并由JAIC牽頭,國防部研究和工程副部長(USD-R&E)、國防部采購和維持副部長(USD-A&S)、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和AI服務代表共同參與。
(5)每年或每兩年JAIC應該組織一次技術研討會以展示美國DOD范圍內的AI項目。
(6)美國DOD應與工業界和學術界合作共同推進AI系統VVT&E的科學和實踐。JAIC應該牽頭協調這項工作,與USD-R&E、USD-A&S、美國DOD作戰試驗和評估部緊密合作,加強美國DOD內外合作伙伴關系。
(7)所有受資助的AI活動都應該包括VVT&E方面的預算。
(8)美國DOD的所有機構都應建立或者加強開發者和使用者之間溝通機制,使AI研究人員、技術開發人員和最終的操作人員可以有效連接和溝通。
(9)美國DOD應該認識到數據是關鍵的資源,繼續加強數據收集和管理的實踐方法,擴大數據共享同時保護數據安全。
(10)為了激發美國DOD的創新活力并加強外部合作,首席數據官應該向AI社區開放美國DOD的一些數據集。
(11)美國DOD應該保持適度的包容和開放,以促進AI人才獲取。
原文標題:蘭德公司分析美國國防部應該如何應對人工智能機遇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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