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公司早就認識到物聯網 (IoT) 的潛力。英特爾提供其 Quark TM芯片,為嵌入式和可穿戴應用提供超低功耗解決方案。高通公司銷售其用于物聯網應用的 Snapdragon TM芯片系列。兩者都領導了物聯網標準機構的形成:英特爾支持的開放互連聯盟 (OIC) 和高通領導的 Allseen 聯盟——每個都致力于開發自己的設備發現和連接平臺。
2016 年初,當高通成為 OIC 的成員時,兩者表面上聯手,使其重新啟動為開放連接論壇 (OCF)。聰明的人知道,一個通用的平臺將更容易實現連接全球 250 億臺設備的物聯網夢想。
隨著英特爾、高通和其他長期競爭對手開始合作構建物聯網生態系統,許多專家預測短期內會出現更大的融合。但背后隱藏著許多潛在的知識產權 (IP) 問題,因為一旦物聯網行業達到臨界規模,競爭和爭奪市場份額的動力就會增加;增加知識產權訴訟的可能性。
IP 挑戰半導體行業面臨的一個挑戰是物聯網應用的多樣性,這可能導致該行業為不同的應用生產專用芯片。從農業到消費電子產品再到醫療保健,所有主要業務部門都有望在未來十年內以某種形式采用物聯網。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獨特的要求和用例,無論是用于土壤測量的超低成本傳感器,還是用于智能手表應用的功能豐富的處理器。
作為回應,該行業已經發展并改變了其設計實踐以降低開發成本。許多開發人員已經針對物聯網應用調整或改造了他們現有的產品線。
例如,無線 SoC(片上系統)公司經常為物聯網提供重新利用的無線處理器和芯片組。芯片開發人員可以從外部以 IP 的形式采購硬件組件,如電路設計和架構,并將 IP 與現有產品(如低功耗處理器)集成,以創建新的物聯網產品。新產品可以是單芯片 SoC,也可以是在一個封裝中包含多個芯片的 SiP(封裝中的系統)。
這些方法很有效,但會增加第三方 IP 的曝光率。入站 IP 可能符合標準并受到標準必要專利 (SEP) 的保護,每個使用該標準的人都必須實施該專利。
專利所有人可能有義務按照“公平、合理和非歧視性”(FRAND)的特許權使用費率許可專利。如果不是這樣,芯片開發商可能會處于困境,因為專利所有者可能會要求法院發布禁令,禁止芯片開發商在美國制造、銷售或進口侵犯專利的產品。
美國法院通常不會對 SEP 的侵權下達禁令。但是,如果芯片開發商修改產品以包含侵犯某一標準所必需的專利的特性,而侵權特性實際上用于不同的標準,那么法院是否會認為該專利對于第二個標準是“必要的”就不太清楚了。標準。如果專利被認為不是第二個標準的“必要”,法院可能更愿意授予禁令,而不是根據 FRAND 率允許侵權。
其他標準組織半導體行業最終采用什么技術和 IP 仍然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除了上面提到的 OCF 和 AllSeen 聯盟,其他各種組織也在物聯網生態系統的每一層制定物聯網標準。谷歌正在推廣其名為 Thread 的網絡協議,旨在為連接的家庭物聯網設備創建通信標準。
工業互聯網聯盟 (IIC) 正在開發專門用于工業物聯網的標準和最佳實踐。國際自動化協會 (ISA) 正致力于建立 ISA100 無線標準,以提供與物聯網兼容的工業網絡協議。
IEEE 標準協會 (IEEE-SA) 有多個與物聯網直接相關的標準和項目,例如 IEEE P2413,它是定義物聯網架構框架的標準草案。oneM2M 是 2012 年發起的一項全球倡議,正在開發共享機器對機器 (M2M) 網絡層的技術規范,以使用應用服務器在全球范圍內連接各種物聯網設備。
結論隨著物聯網半導體行業的發展和融合標準的出現,合作將不可避免地轉向競爭,從而導致知識產權糾紛。勤勉地持續評估這些知識產權風險是關鍵。
作者簡介:Dori Hines 在 Finnegan, Henderson, Farabow, Garrett & Dunner, LLP 律師事務所領導電氣和計算機實踐小組,專注于知識產權法。Kenie Ho 在 Finnegan 領導物聯網工作組,并在美國法院就電氣和消費電子技術提起了 50 多項專利訴訟。Ming Choy 是 Finnegan 的專利代理人,負責處理電子和軟件領域的專利申請。
審核編輯 黃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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