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語言變量
定義變量的3中情況
- 在函數的開頭定義。
- 在函數內的復合語句內定義。
- 在函數的外部定義。
C語言局部變量
在一個函數內部定義的變量只在本函數范圍內有效,也就是說只有在本函數內才能引用它們,在此函數以外是不能使用這些變量的。
在復合語句內定義的變量只在復合語句范圍內有效,只有在本復合語句內才能引用它們。在復合語句以外是不能使用這些比那里的,以上這些稱為“局部變量”。
主函數中定義的變量也只在主函數中有效,并不因為在主函數中定義而在整個文件或程序中有效。
不同函數中可以使用同名的變量,它們代表不同的對象,互不干擾。
形式參數也是局部變量。
在一個函數內部,可以在復合語句中定義變量,這些變量只在本復合語句中有效,這種復合語句也稱為“分程序”或“程序塊”。
C語言全局變量
在函數內定義的變量是局部變量,而在函數之外定義的變量稱為外部變量,外部變量是全局變量
全局變量可以為本文件中其他函數所共用。
全局變量的有效范圍為從定義變量的位置開始到本源文件結束。
設置全局變量的作用是增加了函數間數據聯系的渠道。
為了便于區別全局變量和局部變量,在C程序設計人員中有一個習慣,將全局變量的第1個字母用大寫表示(非規定)。
C語言全局變量與局部變量案例
#include
int num1=10;//定義且初始化全局變量
int main()
{
int num2=20;//定義局部變量
printf("%d\\n",num1);//輸出全局變量的值
printf("%d\\n",num2);//輸出局部變量的值
return 0;
}
編譯運行結果:
10
20
--------------------------------
Process exited after0.06448 secondswith return value0
請按任意鍵繼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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