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38.3測試是為確保鋰電池能夠安全地進行空、海運所采取的強制性檢測。民航總局向各航空運輸公司發布了《鋰電池航空運輸規范》,明確要求鋰電池空、海運輸前必須通過CNAS認可的實驗室進行UN38.3測試的規定,各航空公司必須在收到鋰電池UN38.3合格報告及運輸鑒定書的前提下,方可收運該鋰電池。
據公開資料顯示,UN38.3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3款,即要求理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目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
一. 各種鉛酸蓄電池(如汽車啟動用鉛酸蓄電池、固定型鉛酸蓄電池、小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等)
二. 各種動力二次電池(如動力車用電池、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電動工具用電池、混合動力車用電池等)
三. 各種手機電池(如鋰離子電池、鋰聚合物電池、鎳氫電池等)
四. 各種小型二次電池(如筆記本電腦電池、數碼相機電池、攝像機電池、各種圓柱型電池、無線通訊電池、便攜式DVD電池、CD和MP3
認證辦理流程:191-0751-6775
1.填寫申請表
2.提供產品的資料
3.寄樣品
4.測試OK
5.出報告或證書
審核編輯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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