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建設智慧燈桿的過程中,要發揮政府和市場兩方面的重要作用,政府不能對智慧燈桿建設大包大攬,應在仔細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在某個時期要達成的目標,關于建設內容及如何建設等具體細節問題應交由市場來完成。在籌措建設資金時,也可以積極爭取各方面的資金,如中央資金、省政府資金及有意愿參與智慧燈桿建設的企業投資。
1.利用互聯網思維創新運營模式
采用互聯網思維建設智慧燈桿,就是采用互聯網的規律和手段來思考問題,智慧燈桿建設要以需求為本,以服務為核心,打造百姓滿意的智慧型城市基礎設施。引入互聯網思維的盈利思路,創新智慧燈桿項目商業運營模式,對于可以市場化的項目,加強項目的商業運作模式可行性研究,增強智慧燈桿應用的自身造血功能,使項目落地后能快速滿足相關需求,持續收回基礎建設成本,例如,基礎服務免費、增值服務前期降費,或者短期免費、長期收費,或者對集團業務優惠、轉嫁收費等。運用大數據思維,將城市非涉密數據有條件地開放,鼓勵企業基于開放的數據進行數據挖掘,挖掘出大數據背后的潛在價值,為百姓提供更為智能和便利的現代化服務。
2.完善利益相關者協同合作機制
在政府層面,設立智慧燈桿專職統籌機構,加強國家層面的頂層設計。一是建議成立地方智慧燈桿建設領導小組,促進部委和省市縣不同層級各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制定國家層面智慧燈桿頂層設計制度,確定關鍵領域及5G相關應用場景的可實施研究方案。二是建議將智慧燈桿建設作為各城市的“一把手工程”。智慧燈桿建設涉及領域眾多,需要部門之間統籌協作甚至跨行業、跨地域之間的聯動合作,必須完善組織機制保障。同時,應堅持“問題導向”,明確城市定位和市民需求,科學設計重點建設方向。在企業參與方面,積極引導互聯網企業參與,以“5G+”與“互聯網+”推進智慧燈桿建設。目前,國內互聯網企業已在智慧燈桿領域開始布局。一方面,互聯網平臺企業基于自身生態體系擴展大量需求與服務功能,如支付寶和微信的人臉識別支付服務等功能;另一方面,巨頭企業也開始推出智慧燈桿解決方案及以此為核心的擴展應用和產品。互聯網企業具備較強的優勢,一是已有海量用戶基礎,已成為企業與用戶的橋梁;二是匯聚海量數據的同時,兼具較強的大數據分析能力,可以為需求方提供相關技術服務;三是互聯網思維與智慧燈桿建設以人為本的基本原則契合,有助于提升智慧燈桿實際應用水平和服務體驗。因此,加強互聯網企業在智慧燈桿建設體系中的角色十分必要。
在公眾參與方面,將市民切實納入智慧燈桿建設過程中。一是集眾智、匯眾力,以游戲化、眾包、頭腦風暴等方式促進市民參與智慧燈桿的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二是采取智慧應用體驗館等形式,讓市民切身感受智慧燈桿系統應用的便民化服務與應用;三是將市民主觀感受納入智慧燈桿評價體系,實現智慧燈桿“以人為本”的價值歸宿。
在服務機構方面,建設智慧燈桿服務創新平臺與管理中心,協同推進智慧城市創新發展。一方面,推動以企業、政府、金融、咨詢等第三方服務機構為重要要素的多元主體協同互動的網絡創新模式,加強智慧燈桿相關專業領域知識創造和技術創新主體間的深入合作和資源整合。另一方面,推動跨學科、跨部門、跨行業組織深度合作和開放創新,加快推進智慧燈桿核心技術的協同研發、優化設計、統籌建設與應用推廣。
3.加強投融資運營,財政投入與社會投資并重
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等多方參與、市場化運作的投融資運營機制,一方面要以創新建設模式、提升服務效率、降低建設運行和管理成本、促進基礎信息資源共享為目標,強化資金統籌使用和集約管理,突出項目重點和注重實效,統籌安排全省/市(區)的信息化專項資金用于智慧燈桿建設。另一方面要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照明、交通、市政、公安、環保等智慧燈桿搭載需求服務領域,形成多元化的智慧燈桿建設運營資金保障體系,營造全社會廣泛參與智慧燈桿建設的良好氛圍。例如,以“政府投資為引導,以企業投資為主體,金融機構積極支持,民間資本廣泛參與”為基本原則,開拓創新多元化、立體化的投融資模式,通過組建新型智慧燈桿運營公司,積極接觸提供智慧燈桿建設中長期投融資的政策性金融機構,拓寬投融資渠道,通過項目融資,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項目建設資金缺口。同時,要充分挖掘智慧燈桿建設過程中的可持續運營收益,并以智慧燈桿運營單位為主體,逐步拓展承建周邊智慧燈桿建設項目,形成可持續發展的商業模式,保障智慧燈桿建設可持續發展。
4.順應PPP模式開放政策,大力推進PPP模式應用
PPP模式在國外智慧城市建設中的應用已經相當普及,我國政府在近期也不斷發布政策文件,推動PPP模式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如《關于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有關問題的通知》、財政部《關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范項目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等。
在此背景下,建議加快引導和推進PPP模式在智慧燈桿建設的試點應用和推廣普及,促進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健康發展。通過PPP模式,一是建立智慧燈桿多元化投融資體系,以模式創新促進融資擔保從政府信用向項目轉變,吸引企業通過商業銀行貸款、申請社會基金、發行企業債、項目收益債等形式積極參與智慧燈桿建設,拓展項目資金來源,提高資金流的穩定性。二是提高智慧燈桿專業化運營水平,通過吸引社會資本以PPP 模式參與智慧燈桿運營,發揮社會資源在項目管理、資金周轉、服務質量提升等方面的專業優勢,形成智慧燈桿項目長效化運營機制。三是提高智慧燈桿項目投融資效益,降低發展成本。PPP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釋放智慧燈桿項目的市場宣傳效應,拓展項目盈利空間,從而提高項目潛在收益,降低智慧燈桿整體發展成本。
5.打造共享元素集散地,構建共享智慧城市
智慧燈桿是一個數量眾多、位置優越、具備網絡、天生帶電的共享載體,可以作為共享元素集散地,發展政府共享經濟業務,吸納大眾的、高頻的、附需的、痛點的利民業務,如共享用傘、共享太陽傘、共享充電寶等。智慧燈桿與共享經濟結合,不僅能起到便民利民的作用,同時還能為政府部門帶來經濟效益,且政府部門可通過對共享需求的使用類型、數量等大量信息進行大數據分析,為智慧城市規劃提供輔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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