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電檢修管理
1、一般規定
系統設備的檢修分為計劃檢修和臨時檢修。計劃檢修指系統設備的定期檢修、維修、試驗和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定期試(校)驗;臨時檢修指非計劃性檢修,如因設備缺陷或其他原因(包括設備故障)而造成的停電檢修等。計劃檢修分為年度檢修、月度檢修、日檢修、節日檢修四種。
凡是已投入電網運行的電力設備,無論是在運行狀態,還是在冷、熱備用狀態,需要進行檢修時必須按規程規定提出申請,經所屬調度批準,并按照“誰申請誰許可”的原則辦理許可手續。禁止在備用狀態下的設備上未經有關調度部門的批準就進行檢修工作。繼電保護及二次回路設備也同樣要申請和經批復后才能進行檢修工作。
2、計劃檢修管理
列入檢修計劃的設備在停電檢修前,設備主管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向調度機構辦理停電申請手續,調度機構批復后通知檢修單位。
設備停用前應得到值班調度員的指令或許可后才能進行操作,檢修申請未經同意或未辦理申請審批手續者,均不得擅自將設備停用檢修。
對已批準檢修已經停電的設備,在未獲得調度許可開工前,不得進行檢修。嚴禁在雖已停電但未經申請和批準的設備上(或雖已停電而未得到調度許可開工的設備上)進行檢修工作。嚴禁約時檢修或送電。
檢修工作結束后,由停、送電聯系人向值班調度員匯報。
3、計劃外檢修、臨時檢修和事故檢修停電管理
凡情況特殊又不涉及到用戶,在一個值班內可以完成的設備臨時檢修工作,可由變電站值班人員向當值調度員提出口頭申請,值班調度員有權隨時批復。
設備檢修不能按期投入運行,檢修單位應辦理延期手續并說明原因。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自行延期
已批準停用檢修的設備,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計劃開工時,檢修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知有關值班調度員,并申請延期開工或更改時間。未經值班調度員同意,不得將已批準檢修期限自行推遲。
為了減少設備停電次數和時間,各單位或用電戶臨時提出配合設備停電進行檢修工作時,在不增加停電操作項目的情況下,盡可能給予批準并受規定時間的限制,且要做臨時檢修考核。
4、設備帶電作業管理
為保護系統和人身的安全,有利于調度進行事故處理,可否進行帶電作業,視作業法是否要求線路重合閘停用及跳閘后是否強送來確定,并且作業前應得到值班調度員的同意后才能進行。帶電作業結束后,應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匯報。
二、新設備投入系統運行管理
系統設備的命名采用“誰管轄誰命名”的原則,其中屬于上級調度許可的設備,其命名編號應報上級調度機構核準。
1、新設備投入系統運行的準備工作
1)建設單位應通過運行主管部門向有關調度機構提供有關資料。
2)設備運行主管部門向調度機構提出投入系統運行的申請書。由調度機構對新設備進行正式命名編號,劃分設備的調度管轄和許可范圍,確定設備投運后的運行方式,有關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整定值,主變分接頭放置的位置,遠動通信要求等。
3)新設備建設單位(較大工程應組成啟動驗收委員會)應召集有關單位開啟動會議,對有關部門提出的調度操作、啟動、試運行計劃進行討論,并取得統一意見,以便有關單位事先做好啟動操作的準備,并貫徹實施。
2、新設備啟動前必須具備的條件
1)該工程已全部按照設計要求安裝、調試完畢,并具備投運條件,且設備驗收工作已經結束,質量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2)參數測量工作已經結束,并已書面提供有關單位。
3)生產準備工作已經就緒。
4)現場具備啟動條件,有關設備應移交生產單位和有關單位,且調度關系已明確。
5)有關調度通信和調度自動化系統良好。
6)啟動試驗方案和相應調度方案已批準。
3、新設備投入系統送電的程序
1)按照法規和有關驗收規程的規定進行沖擊合閘試驗,線路、配電裝置沖擊合閘1次,大修后的變壓器沖擊合閘3次,新變壓器沖擊合閘5次
2)對新線路或新變壓器要先進行核對相序和相位,然后進行試并一次,以確保正確。
3)對新保護裝置進行必要的帶負荷測試,如電流、相位、不平衡電流等。
4)按照不同設備的要求進行一定時間的帶負荷試驗。新設備由主管單位認為可以啟動操作并向調度匯報時起,即已屬調度管轄設備,未經申請批準,或雖經申請批準但未得到有關值班調度員指令或同意前,不得進行任何操作和工作,絕對禁止自行將新設備投入系統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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