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操作斷路器的基本要求
1)斷路器無影響安全運行的缺陷。斷路器遮斷容量應滿足母線短路電流要求,若斷路器遮斷容量等于或小于母線短路電流時,斷路器與操動(作)機構之間應有金屬隔板或用墻隔離。有條件時應進行遠方操作。
2)斷路器位置指示器應與指示燈信號及表計指示對應。
3)斷路器合閘前,應檢查繼電保護按規定投入。分閘前應考慮所帶負荷的安排。
4)一般不允許用手動機械合斷路器。
5)SF6 斷路器氣體壓力達到閉鎖壓力時,禁止操作斷路器。
6)斷路器跳閘次數臨近檢修周期時,需解除自動合閘裝置。
7)操作時控制開關不應返回太快,應待紅、綠燈信號發出后再放手,以免分、合閘線圈短時通電而拒動。電磁機構不應返回太慢,防止輔助開關故障,燒毀合閘線圈。
8)斷路器合閘后,應確認三相均已接通,自動裝置已按規定設置。
2 、操作斷路器時應重點檢查的項目
1)根據電流、信號及現場機械指示檢查斷路器位置;
2)有表計(實時監控)的斷路器應逐項檢查電流、負荷和電壓情況;
3)操作前應檢查控制回路、輔助回路控制電源的液壓回路是否正常,檢查動力機構是否正常,如果儲能機構已儲能,則開關具備運行操作條件;
4)對長期停運的斷路器在正式執行操作前應通過遠方控制方式進行 2~3 次試操作;無異常后,方能接操作票擬定方式操作;
5)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操作人員和專業人員,并進行有關處理。
3 、送電操作的一般順序
1)檢查開關在分;
2)投入交直流保險(或二次開關);
3)將手車推入運行位置(或按先合電源側,后合負荷側的原則,合上開關的所屬刀閘);
4)然后可以進行相應的合閘操作。
4 、停電操作的一般順序
1)斷開開關,綠燈亮,檢查表計指示;
2)檢查開關在分;
3)將手車拉出柜外(或按先斷負荷側,后斷電源側的原則,拉開開關的所屬刀閘);
4)斷開操作電源。
5 、高壓斷路器在下列情況下允許手動(機械)跳閘:
1)開關拒絕電動跳閘;
2)人身或設備嚴重事故,需緊急分閘;
3)停電后做調試工作。
6 、高壓斷路器禁止在帶有負荷的情況下進行手動合閘(機械合閘)。在事故處理必須手動合閘時,需經作業部領導或調度同意。
7 、斷路器在分閘時,因機械原因未完全分開(處于半分閘狀態),應立即手動將斷路器合上,并匯報作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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