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宣布,從明年開始,美國生產的電動汽車中如果包含中國等國家制造或組裝的電池組件,將不再有資格享受美國《通脹削減法案》(IRA)提供的高達 7500 美元(備注:當前約 53550 元人民幣)的稅收抵免。
根據新規定,從 2024 年起,符合免稅條件的美國清潔汽車不能包含由“受關注外國實體”(FEOC)所制造或組裝的電池組件。另外,在2025年以后,合規的車輛也不能含有由此類實體提取、加工或回收的關鍵礦物鎳和鋰等。據報道,該新規定的目標是中國、俄羅斯和伊朗等國家的公司。如果某公司或集團在這些國家注冊,或該國國有土地份額達到25%,就被視為“受關注外國實體”(FEOC)。。
去年8月公布的《通脹削減法案》對在北美組裝的電動汽車提供7500美元的聯邦稅金減免,但對汽車用電池所需的核心礦物、零部件等供應源適用嚴格的標準。
從2023年開始,電動汽車電池配件和材料的50%以上必須在北美制造、組裝,才能享受每輛3750美元的稅金優惠。2029年以后應該達到100%。
據《紐約時報》報道,《通脹削減法案》之前頒布的許多規定已經使大量的新能源汽車失去了減稅資格。目前在美國銷售的100輛汽車中,約有20輛可以在北美組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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