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軍用航空工業相比,俄羅斯的民用航空工業相對較為落后。因此俄羅斯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促進民用航空工業發展的戰略,為提升航空工業實力、拓展國內外市場等方面提供了資金和政策的保障。
今年,俄羅斯民用航空工業好戲連臺,5月22日中俄國際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CRAIC)掛牌成立、5月28日中短程干線飛機MS-21首飛,這都為俄羅斯民用航空工業的發展帶來了新的希望。從俄羅斯政府層面來說,對民用航空工業的發展更是達到了空前重視的程度,相繼出臺了促進行業發展的“雙子”戰略,即2016年12月底公布的《2030年前航空工業發展戰略》(簡稱《2030工業戰略》)和2017年9月25日批準的《2025年前航空工業民用產品出口發展戰略》(簡稱《2025出口戰略》),為俄羅斯民用航空業夯實內部能力、拓展外部市場提供了保障。
愛爾蘭CityJet航空公司選用了SSJ-100,這是該機首次被西方航空公司使用。
俄羅斯民用航空工業的發展現狀
長期以來,俄羅斯航空工業發展以軍用為主,軍用和特種航空裝備在全球市場上長期占據著強有力的位置,但民用航空工業則發展失衡,與俄羅斯航空強國的地位不符,由此引發了其國內對未來民用航空工業發展的強烈訴求。
時勢變革勾勒工業發展新目標
近年來,俄羅斯航空工業發展環境出現了多重變化:國內經濟方面,經濟下滑導致航空工業可獲取的預算撥款有限;政治環境方面,全球地緣政治改變推動了新的國際合作和進口替代活動出現;國家政策方面,扶持重心從最初的恢復研制能力轉移至推動航空產品進入國內外市場并建立超前的科學技術儲備;結構調整方面,航空工業完成初步整合,將分散的航空資產集中到了幾家大型的壟斷集團(一體化機構)手中,但同時又缺乏有效的供應鏈結構和管理;國際市場方面,全球范圍內有競爭力的制造商增加,新的民用、軍用和特種用途產品不斷涌入。
面對這些激勵與限制因素并存的時勢變化,《2030工業戰略》提出了新的航空工業發展目標,即“成為經濟穩定的具有全球競爭力的行業,參與全球市場和國際勞動分工,滿足國家全部航空需求”,并強調了發展供應商體系、保持軍用產品市場、擴大民用產品市場、主要航空科技自主、財務穩定等特點。
民用航空產品產值與出口持續低迷
在航空最終產品產量方面,俄羅斯多年來保持全球第三大航空制造國家的地位,例如2016年俄羅斯航空工業產品銷售額達到1.15萬億盧布,約合172億美元。但其中民用產品僅占到17%左右,約合29億美元。
卡-32在消防直升機領域較受歡迎,但這些特種應用市場總量很小,無法產生足夠的影響力。
2016年,俄羅斯共交付了136架固定翼飛機,其中只有28架飛機用于民用航空;交付共169架直升機,其中只有22架為民用直升機。出口方面,該年度民用航空產品出口交付額約達到4.7億美元,主要是飛行器整機,如出口了SSJ-100支線飛機11架、直升機6架(3架米-8直升機,2架卡-32A11VS直升機和一架米-26TS直升機)。總體上看俄羅斯航空產品交付量較低,不到全球民用飛機和民用直升機產量的1%。
在系統產品方面,俄羅斯缺少民用航空發動機、部件和儀表產品方面的全球知名品牌,也沒有形成發達的售后服務體系,在各大航空集團中真正用于發展民用(包括民用產品出口)的人員、生產和財政資金也較少。這使得俄制配套航空產品出口交付非常少,甚至沒有官方統計。
另外,在市場方面俄羅斯國內市場小于諸如歐盟、中國、美國和加拿大等競爭對手。
因此在權衡以上因素后,《2025出口戰略》明確了以保障俄羅斯聯邦民用航空工業產品出口穩步增加為目標的戰略,期望以此來徹底改變民用航空落后的局面。
《2030工業戰略》著力提升航空工業整體能力
航空工業作為技術含量最高的機械制造領域之一,其產業的經濟帶動效應顯著,有助于推動上下游產業如冶金、無線電電子、化學和其他工業領域的國內生產總值(GDP)增加。俄羅斯制定《2030工業戰略》,旨在全面提升航空工業競爭能力,持續修煉“內功”,最終通過產品銷量增加獲得直接效益,并帶動上下游產業發展。
MC-21擔當著復興俄羅斯民用航空工業的重任。
采取國際合作策略,拓展全球市場
當前,俄羅斯國防采購受經濟發展限制,而民用航空產品則面臨來自西方國家的激烈競爭,為此俄羅斯《2030工業戰略》把焦點集中在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航空產品研制上,以國防采購為支點撬動俄羅斯供應商和總承包商進入全球市場。其手段包括根據“能力換取市場”的原則拓寬發展中國家市場,慎重而有計劃的建立國際同盟,研究與發展中國家(如巴西、印度)建立合作企業的可能性;并與發達國家合作學習國際項目的管理經驗,推動配套產品本土化生產。
改變工業模式,提高行業競爭力
在當前經濟和市場并不穩定的形勢下,俄羅斯需要通過建立發達的供應商體系和優化內部機構改變行業工業模式,提高國有航空工業的全球競爭力。
這些改變首先要求總承包商和1級供應商將主要精力集中在關鍵專業能力上,重點關注科學研究和試驗設計、總裝和售后服務工作,精簡冗余的生產能力,逐步將底層生產工序外包。其次,第2~4級供應商主要由中小企業組成,定位于全球市場,通過多樣化經營加強競爭,并保證生產批量和規模經濟。第三,采取綜合措施改變行業工業模式,包括國際取證、使用國際標準、支持建立國家國防采購定價系統、加強工廠間合作、發展國防工業系統的國有供應商等。
吸引私有資金,彌補國家財政能力不足
航空工業實施新的研制項目、開辟新的生產能力或改造現有生產能力、建立全球服務支持網絡等都需要大量資金。當前俄羅斯聯邦預算資金和后備基金不足,航空工業獲得的財政撥款額度和需求之間的缺口無法通過預算資金解決,唯有吸引私有資金進入。
為此,需要支持2~4級供應商從大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中剝離,提高行業企業的效率;加強經濟特區或工業園區建設,持續發展優質的工業基礎設施,促進行業內企業的相互協作;隨著原材料、配套產品準入檢驗質量的提高,逐步實行針對3~4級供應商的業務許可證制度;保障對私人投資有利的制度,包括推廣俄羅斯《工業政策法》中專門規定的投資合同機制,為投資人提供穩定的商業活動環境;在歐亞經濟聯盟框架下將調整原材料進口關稅額度等。
多種渠道加強科技儲備和高技能人才培養
為保證航空工業持續發展并在競爭中獲取優勢,《2030戰略》提出要建立科技儲備在行業內的主導地位,并加強人才培養。
為建立超前技術儲備,俄羅斯政府成立了聯邦國有的茹科夫斯基國家研究中心(NRC),作為俄羅斯航空科學領域有效的管理系統負責組織和協調科研工作;將航空科技方面的預算資金集中到優先研究方向上,使科研機構有必要的資金開展基礎和應用研究;提高科研成果商品化能力,鼓勵科研機構參與到航空產品生產制造階段,甚至全壽命周期;支持跨行業協作,保障相鄰產業知識交流和技術“擴散”等。
為加速構建人才培養體系,制定國家培訓計劃,保證中等職業教育機構和大學面向行業需求,《2030戰略》提出要新材料、新工藝設備、現代化設計和生產管理信息系統的培訓;提高中高等院校在先進設計方法、生產、試驗、取證、市場銷售、供應鏈管理、質量管理、知識產權管理、航空產品全壽命周期支持等專業上的教師水平;增加科研和工業企業中具有國際水平的專家比例;加強教育、工業和科學協作體系建設,為高等院校和企業聯合開展高技術綜合項目給予持續的國家支持;創造條件鞏固與國外教育、研制和生產機構的合作,促進航空工業從業人員的對外交流和培訓。
《2025出口戰略》立足航空產品推向全球市場
當前,俄羅斯國內民用航空產品市場不足以保證資金密集的航空項目實現規模經濟,而全球民用航空市值則達到5000億美元,因此俄羅斯決定將出口作為民用航空工業未來的經濟增長點,通過開辟新的銷售市場提高航空產品產量,降低工業成本,帶動有競爭力的飛行器和配套產品研發。為打入全球市場,俄羅斯在《2025出口戰略》中在以下幾方面為民用航空產品出口提供了支持。
打破取證和技術準入壁壘
由于俄羅斯民用航空制造商長期以來定位在國內市場,民用飛機、直升機及配套產品只有很小一部分按照歐洲航空安全局(EASA)和美國聯邦航空局(FAA)的標準取證,因此行業內大部分制造企業和設計局不適應國外訂貨商的適航審定要求。
另一方面由于俄羅斯與歐盟和美國沒有雙邊適航協議,所以即使飛機和直升機產品根據歐洲和美國標準研制,俄羅斯聯邦航空管理局為俄制飛行器和航空發動機頒發的認證也是不被大部分國家航空鑒定機構承認。
在此情況下,認證要求實際上成為了阻礙俄羅斯民用航空產品出口到歐美以及其他國家的主要障礙。此外,俄羅斯現有質量管理認證系統的主要部分根據GOST ISO 9001標準確定,但是國外航空產品制造商的基礎行業標準是AS/EN9100,因此生產企業還需通過來自訂貨方的多種審查,并采取試驗證明所生產的產品質量穩定。
針對取證和技術準入方面的問題,《2025出口戰略》提出要發展航空工業標準和技術準入系統,保障俄羅斯制造商在國際市場上的利益;在航空航天工業委員會國際協作活動框架下,俄羅斯民用航空業界積極參加準入和取證、飛行安全、航空器環境友好性、部件互換性和飛控安全性等領域新標準的制定,防止出現過高要求限制俄制產品進入國際市場;協調俄羅斯和國外對產品的取證要求,包括針對航空產品研制和制造商、取證機構工作標準的要求;與有潛在購買意向的國家的適航管理機構簽訂政府間協議,承認俄羅斯航空適航機構頒發的適航證,探索關稅調節的可能性。
推動配套制造商融入全球供應鏈
當前,俄羅斯航空工業中存在著航空集團產業過大和生產效率低的問題,使得供應商體系發展不足,配套生產商無法進入國際市場,產品局限于國內市場。為了拓寬國際市場,俄羅斯航空工業必須融入國際市場,使總裝產品走向國際市場,配套供應商納入國際勞動分工系統,并得到國內市場的支持。
為使國有配套制造商進入大型航空器制造商的全球供應鏈,俄羅斯政府采取的措施包括:通過財政措施支持航空發動機、部件和儀表行業產品和服務等獲得外部采購及初次交付;在國有航空公司采購國外航空器時,針對國外航空制造商提出貿易補償要求,即產品生產本土化和增加科研和實驗設計階段在俄羅斯的工作量,并以此決定進口航空產品的交付量;在實施《2013-2025年航空工業發展規劃》框架下飛機、直升機制造業合作項目時,規定在俄羅斯的配套生產程度,其本土化水平可通過合同生產分配給俄羅斯企業或俄羅斯與西方國家組建的合資企業來實現。
制定支持出口的系列資金措施
俄羅斯銀行的基本利率與美國、加拿大和主要歐洲國家的銀行利率相比太高,相比之下用于航空產品研制和出口的資金成本較高。為此,《2025出口戰略》將廣泛采取財政和非財政措施為民用航空產品出口吸引資金,其中財政資金的來源為國家規劃《2013-2025年前航空工業發展》、《工業發展和提升競爭力》,以及《工業領域國際合作和出口》優先計劃。
《2025出口戰略》根據預算撥款要求額度和出口額預測了三種可能出現的航空工業產品出口支持落實情況,分別為悲觀情況、基本情況和樂觀情況。
在最悲觀情況下將不執行對飛機制造業、航空配套產品和民用直升機出口支持財政措施,由此或將導致民用航空產品產量降低甚至不滿足國內市場要求,在唯一供貨商情況下總承包商將虧損,出現來自配套供應商終止執行合同義務的風險。因此財政必須考慮補償制造商虧損或結束項目。
基本情況下預計民用航空產品只能獲得《工業領域國際合作和出口》優先計劃、《2013-2025年航空工業發展》國家規劃等的支持。其中依據《2013-2025年航空工業發展》國家規劃框架, 2017-2019年預算撥款將達到41億盧布, 2020-2025年為88億盧布。
而在樂觀情況下,除實現基本的財政支持外,還將建立貸款-租賃平臺,目的是形成新型飛行器的有效銷售機制,吸引俄羅斯及國外的大型租賃公司參與,建立通道獲得國際資本市場的財政資金,使俄羅斯航空產品在全球市場上樹立優惠的形象,最終推動航空產品出口。為保證航空器計劃交付數量,俄羅斯還將為專門的租賃公司的法定資本注資,用于飛行器采購融資,通過貸款利率補貼保證有競爭力的租賃利率范圍,此類資助的總額在2018-2025年將達到737億盧布,其中2018-2020年238億盧布。
總體來看,《2030工業戰略》和《2025出口戰略》是俄羅斯對當前國內羸弱的民用航空工業和未來行業長期發展做出的應對之策,體現出其以民用航空產品在國際市場上銷售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設想。“雙子”戰略促進俄羅斯航空工業“內外兼修”,對內提高自身競爭力,對外則積極開拓全球市場,二者在很多措施方面一脈相承,包括市場策略、改變工業模式、配套供應商融入國際供應鏈、吸引國內外私有資金等。這兩份戰略結合《工業政策法》、《2013-2025年航空工業發展》規劃、《工業發展和提升競爭力規劃》等共同構建了一套全面完整的航空工業發展戰略規劃體系,為行業進步提供指導和政策保障。
/張慧,中國航空工業發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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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俄羅斯推出民用航空工業發展“雙子”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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