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時代:你準備好了嗎?
當無人超市運營在當下形成井噴式發展狀態,無人駕駛智能汽車在行業中嶄露頭角,機器人索菲亞被授予公民身份,“AlphaGo”大敗柯潔的事例掀起軒然大波……我們不可逃避,人工智能時代已來臨。
“我看見池塘里的睡蓮,那生長的紫薇和高聳的松樹,彈指間花開花落,遠處在天地之間。”如果不說,恐怕誰也想不到這優美的詩句竟然是出自人工智能機器人小冰。
它通過對中國近代519名詩人的幾千首詩進行了上萬次的迭代學習,獲得了現代詩的創作能力,并最終形成了自己的風格。
2017年,在湛盧文化和微軟的合作推動下,微軟小冰首次出版作品《陽光失了玻璃窗》,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部完全由人工智能自主創作的作品,并且這部作品一經問世即銷售一空,受到了眾人的追捧。
除此之外,這個“多才多藝”的人工智能機器人,在今年由北京電視臺主辦的“歌唱北京”原創歌曲征集活動中,也作為一名特殊的參賽者,投上自己創作的歌曲“AI北京”。
由于它的特殊身份,這首歌曲在一眾作品中脫穎而出?!癆I北京”作為參賽作品的名稱,不僅暗含了“愛北京”的含義,更加說明了微軟小冰作為人工智能機器人的特殊之處。
據了解,這首歌曲的創作是由技術人員選取北京特色的人文景觀做成圖片給小冰閱覽,并通過小冰提取關鍵詞而進行創作。“站在云端里,看美麗城市……”微軟小冰后續還將親自演唱這首歌曲,看來在2018年,它要正式進軍歌壇了。
那么,以上這些是否會讓你產生懷疑,AI機器人只是一個空有智商而無情商的冰冷機器呢?其實不然,在剛剛過去的2018GoogleI/O大會上,AI機器人不僅可以和人類無障礙溝通,甚至可以幫助人類電話預約。
但你不知道的是,這并非第一次人類與人工智能雙工通話,早在2016年,“小冰”就已經與人類用戶通話累計60萬次,到2017年,第五代“微軟小冰”已經擁有EQ為核心的對話升級系統,能夠應付被打斷的談話進行主動談話,并且感受談話中人的情緒變化,它的所作所為,已經趨向于一個有情感、有理性的“人”。
人工智能對知識產權相關制度會產生何種影響?
知識產權是基于智力的創造性活動所產生的權利,體現了法律對智力成果的保護。人工智能是新時代人類智力的最新成果,因此,人工智能時代的來臨對知識產權的相關制度影響最為顯著。
首先體現于著作權的保護上?!蛾柟馐Я瞬AТ啊愤@部作品已在各大網站進行銷售,而在其封面上,所寫為“小冰著”。這本詩集是否能成為著作權上保護的作品呢?如果進行保護,它的著作人是誰,是“小冰”這個AI機器人,還是擁有“小冰”的所有人?對于歌曲《AI北京》也是一樣,“小冰”可以對此享有著作權嗎?
其次是知識產權服務業。AI機器人已經不僅僅是學習、創作,還逐漸擁有“人”的情趣、情商,甚至可以幫助人類做許多難度不大的工作。李開復在2018冬季達沃斯上表示:“15年內50%的工作任務將會被人工智能所取代。”這是危言聳聽嗎?對知識產權服務業會不會產生前所未有的挑戰?
類似于《陽光失了玻璃窗》以及歌曲《AI北京》這樣的人工智能生成物,它們是不是可以成為“作品”呢?《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
就“小冰”創作的詩集而言,它的能力是看圖創作,其過程已經脫離了對海量數據進行簡單排列組合的階段,而是采取類似人類大腦的工作方式創作的模式。其生成物在實質上也已經滿足了作品的三個特征:一是思想、感情的表達,二是具有獨創性,三是表達屬于文學、藝術和科學范疇,具備了成為“作品”的要素。
那“小冰”真的可以成為所作詩集和歌曲的著作權人嗎?
人工智能將享有著作權?
知識產權在本質上屬于民事權利的一種,而我國民法總則中規定的主體只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并不包括人工智能機器。從知識產權制度而言,它是為了保護人的智力成果,促進社會技術進步。無論是著作權、專利權還是商標權,其權利歸屬都是以人為權利主體,而非機器。
其次,如果認定人工智能的機器能夠成為作者,則意味著它將享有相應的民事權利,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
但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絕大多數的著作財產權并不能自主行使,需要人工智能機器的所有者、使用者、控制者代為行使。從這種意義上來看,人工智能機器與傳統的機器并不具有本質區別,都是生產產品者,而非處分者。
最后,知識產權法只是民法的部門法,如果人工智能機器能夠成為“作者”,享有相關的著作權,那么表示在現有的制度框架之下承認有第四類民事主體。這意味著未來的人工智能時代需要對整個法律體系進行人類與機器的二元主體劃分,但就目前技術發展程度和對社會影響程度而言,立法者并不需要對此進行超前立法。
人工智能機器能夠創作出作品,但又并不能取得著作權,那么這就導致可能存在大量的“無主作品”,必然不利于作品創作和著作權市場的穩定。因此,我們可以將著作權賦予機器的制造者、所有者、使用者或者控制者,這樣就可以將該難題轉嫁到我國已經成熟的著作權主體為法人的制度上,并不需要對已有的知識產權制度做大的調整。
服務業會面臨失業寒潮嗎?
隨著“人工智能”成為輿論追捧的熱點,已經有人預測它將開啟第四次工業革命的大門。有人認為,人工智能時代的來臨,將會造成史無前例的失業寒潮,不可否認的是,AI技術正在逐步取代簡單重復的人類勞動,失業人口將逐步增加。但是,未來的就業結構很可能由少數高素質從業者、機器設備和人工智能組成,也就是說,像律師或者高端法務工作并不會為人工智能所取代,對知識產權服務業而言更是如此。AI技術可以解放大量勞動力,使從事知識產權服務的人員有更多的精力和時間去關注知識產權布局、運營等專業事務。
首先,知識產權管理本身是一項耗時的工作,公司法務部門需要處理數量驚人的知識產權數據,并且涉及領域涵蓋不同的國家與地區,如果單純靠人工去識別、轉化這些數據,發生錯誤的概率總是相對較大,而任何微小的錯誤都可能導致巨大的企業損失。因此,依靠AI技術可以提升服務精準性、降低經濟損失。其次,人工智能技術可以作為搜索工具,增強數據檢索能力、提高數據分析能力。21世紀是數據大爆炸時代,數據總量已經占到了人類歷史數據總量的90%。而智能搜索工具能夠在收集用戶搜索習慣的基礎上,適用個性化的用戶需求,投送用戶最需要的數據,提高檢索的準確性。最后,智能搜素將人才從簡單重復勞動中解放出來,提供分析工具,可以進一步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加快建設制造強國,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這意味著中國對人工智能的發展已經上升為國家戰略。但事實上,人工智能技術在現階段對法律制度和服務業的影響,還沒有從本質上產生沖擊,這是由于現階段人工智能技術發展所決定的。未來,隨著技術的發展,人工智能機器可能成為新的具有自主意識不受人類控制的行為主體,也有可能始終是人類掌握其命運“物”,還有可能像《黑客帝國》所描繪的一樣成為人類的主人,法律制度只能根據技術走向不斷地調整才能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適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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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人工智能對知識產權的挑戰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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