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昨天的文章,本文主要根據ICCT的《Too low to be true? How to measure fuel consumption and CO2 emissions of plug-in hybrid vehicles, today and in the future》做一些梳理,然后根據一些NEDC與WLTC的估算兩者之間的差異,當然現在看下來,實際的車輛差異挺大的。
1)UN R101 之前的測試方法
歐洲之前的測試方法主要參考UN R101: 電動車能量消耗及續航里程
PHEV 的運行分為兩個階段,電量下降階段 (Charge Depletion, CD)
和電量維持階段(Charge Sustaining, CS)
讓車輛在滿電之后,車輛到達設定的溫度,進行一個 I 型試驗運轉循環即可
儲能裝置處于充電終止的最高荷電狀態
將電池放電至最低SOC狀態,將車輛在20°C-30°C。 進行一個NEDC測試循環
測試后,電池被充電達到最大SOC,測量在充電過程期間所需的電力
電池放電到其Soc最小值,然后再充電到Soc最大值,測量該最終充電過程所需的電力
儲能裝置處于運行放電結束的最低荷電狀態
純電續駛里程 AER 測試指標:通過車輛由滿充的狀態開始,運行NEDC 工況,直到車輛滿足50 km/h時車輛所行駛過的里程
最終的計算
對于兩階段的權衡是通過直接假設兩次充電之間的平均行駛里程 Dav 等于 25km 而計算得到的。CD 階段的油耗C1對應的權重系數為純電續駛里程 De 占總行駛里程的比例,而 CS 階段 的權重系數為儲能裝置兩次充電之間的平均行駛里程 Dav 占總行駛里程的比例,總行駛里程為純電續駛里程De與儲能裝置兩次充電之間的平均行駛里程Dav之和
備注:我們國家的《GB/T 19753-2013 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試驗方法》也是大部分參考這個來做的
第二部分 WLTC的新要求
目前呢整個測試程序在歐洲內將強制切換成WLTP,主要的關鍵變化包括:
NEDC測試循環將被WLTC取代,更能代表實際的的駕駛行為,WLTP中的電動里程和PHEV的燃料消耗將更接近于車主在日常駕駛條件下觀察到的情況,相對于基于neDc的范圍,純電動里程預計將減少25%左右
NEDC測試的加權因子為25 km是任意的,WLTP引入了一個可變加權因子(稱為效用因子),更準確地描述了CD和CS下的驅動比率作為電氣范圍的函數
WTLP的測試程序,從兩段合成為一段,如下面的SOC波動是由于工況的情況
這里其實也是之前完整的過程
能耗和電耗的計算,包含油耗C、電耗EC、等效全電動里程和純電動里程的數據。
實際上,這個測試程度的改變,直接改變了PHEV對電池的需求,在《From NEDC to WLTP: effect on the type-approval CO2 emissions of light-duty vehicles》給出了一些初步的結論:2020年之后為了進一步降低PHEV的碳排放,電池勢必要進一步拉大,以下是根據NEDC和WLTP的轉化進行估計的,實際根據測試程序的要求可能會有差異,這個我們在后續再繼續進行討論
小結:未來,我們會看到更多的PHEV的里程變的越來越大,不過這個是基于歐洲的補貼還存在的條件下,我覺得發展PHEV在新的WLTP的合規程序下,變得不是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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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WLTP切換對于插電式混合動力的差異
文章出處:【微信號:QCDZSJ,微信公眾號:汽車電子設計】歡迎添加關注!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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