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早些時候,Waymo和Uber在商業(yè)泄密方面的訴訟戰(zhàn),部分涉及到Waymo的激光雷達設計專利。
最終,Uber支付了2.45億美元和解金,同時同意不在使用可能來自Waymo的任何技術數(shù)據(jù)。
但隨后,更為爆炸的信息是,一位名叫Eric Swildens的普通工程師,破解了Waymo的激光雷達專利,然后向美國專利局提出無效申請。此后,美國專利局同意了他的申訴,并撤銷了Waymo申請的53項激光雷達專利主張(共計56項激光雷達專利),除了三項之外。
Eric Swildens認為,Waymo聲稱自己的激光雷達裝置的設計極其簡單,只是由幾個基本組成部分組成。而這些專利描述中,電流被顯示為單根電線往返于地面——但這是不可能的。
此外,有趣的是,由于成本和復雜性,Waymo公司在停止與Velodyne公司合作后,自己去申請了激光雷達專利,但看起來其專利中的一些設計與Velodyne的設計非常相似。
隨后,Waymo進行了反擊,提交了數(shù)十份文件,讓專家證人承擔責任,并試圖重寫幾項專利的聲明和圖表,以保障其專利有效性。
2012 年,谷歌(Waymo還沒有被分拆出來)公開其無人車的成本: 15 萬美元(約合人民幣 96 萬元)。其中最貴的元器件是激光雷達,使用的是由 Velodyne開發(fā)的64線激光雷達,當時售價高達7.5萬美元,占整車價格一半。
不久之后,Waymo宣布已經(jīng)開始自主研發(fā)整套無人駕駛傳感器系統(tǒng)。這套系統(tǒng)包括:3 個覆蓋短、中、長距離的激光雷達,并將激光雷達的價格降至 7500美元,是Velodyne同類產(chǎn)品價格的十分之一。
但到目前為止,Waymo都只是向外界透露了單個激光雷達的價格,而參數(shù)、具體采用了何種技術降低成本以及關于自動駕駛的軟硬件方案的成本并沒有任何信息。
目前,Waymo和Uber都拒絕就此事發(fā)表官方評論。
類似的事情,也出現(xiàn)在Velodyne身上。此前,另一家激光雷達初創(chuàng)公司Quanergy曾聲稱Velodyne原有558專利是無效的。隨后,Velodyne采取行動反對其IP侵權行為。
但到目前為止,這些專利糾紛都不了了之。但顯然,這多少和車載激光雷達市場還未開始真正商業(yè)化有一些關系。
有消息稱,Waymo還擁有數(shù)百個內(nèi)部開發(fā)的自動駕駛相關專利,或者是從競爭對手那里購買的。如果此類事件再出現(xiàn),它們可能足以讓Waymo的自動駕駛商業(yè)化落地遭遇不小的挑戰(zhàn)。
隨著Waymo、通用汽車等廠商開始在今年底到明年大面積部署自動駕駛出行服務,或許關于自動駕駛核心傳感器的專利糾紛會出現(xiàn)更多變數(shù)。
今天,Waymo對外宣布無人車在公共道路的行駛里程已突破1000萬英里。此外,到本月底,Waymo模擬測試完成的里程將達到70億英里。
年內(nèi)Waymo準備實現(xiàn)商業(yè)叫車服務,這項服務將覆蓋25個城市,特別是亞利桑那州鳳凰城和谷歌總部所在地-加州山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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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震驚!Waymo的53項激光雷達專利被駁回無效 | GGAI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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