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晚間,高通宣布,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批準兩項針對蘋果在華子公司的初步禁令,命令蘋果立即停止針對高通的兩項專利,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的侵權行為。
禁令若實施,從2015年的iPhone 6S開始至2017年的iPhone X系列蘋果產品均將面臨在中國區的禁售,具體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等7款。
目前,雙方各執一詞,蘋果指責高通使用骯臟的伎倆,包括主張一項已經被國際法院宣布無效的專利,以及它從未使用過的其他專利。
蘋果:“高通試圖禁止我們的產品,是該公司的又一絕望舉動。該公司的非法行為正受到全球監管機構的調查。”蘋果還表示,所有型號的iPhone仍在中國銷售,通過法院尋求所有的法律途徑。
高通:“我們十分珍視與客戶的關系,不傾向于通過訴訟向法院尋求支持,但我們也對保護知識產權的必要性堅信不疑。蘋果公司一直從我們的知識產權中獲益,但卻拒絕為此向我們支付費用。這些法庭判決是對高通廣泛的專利組合實力的進一步認可。”
高通動真格,蘋果很被動
針對高通起訴蘋果公司侵權的涉案專利,蘋果公司均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下稱“專利復審委員會”)提起了無效宣告請求。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已有10件高通涉案專利有了無效宣告審理結果,其中,6件被判有效,2件被判部分有效、部分無效,2件被判全部無效。
可以看到,高通涉案專利被判全部無效率僅20%,相當于近八成專利訴訟中,蘋果公司都存在敗訴的風險。
更可悲的是,蘋果今年新推出的iPhone系列銷量并不樂觀,而中國又是蘋果的銷售增長關鍵地區。在這種關鍵時刻,蘋果或投資者最不希望看到中國進一步削弱蘋果的保護層。
受消息影響,蘋果股價今天早盤交易中下跌,跌幅約為2%,低于年初的價格。與此同時,蘋果零部件供應商的股價也出現下跌。
高通為何選擇在福州中院起訴蘋果?
業內人士認為,這項裁決出人意料。一般來說,產品禁令很少得到批準,外界普遍預計中國將拒絕高通的禁令請求。然而,這次中國法院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批準了高通的禁令請求,給了原本在華市場日漸頹靡的蘋果一擊重拳。
不過,如果你了解過此前福州中院對美光的“訴中禁令”,大概就會明白高通為何也選擇在此起訴蘋果。
今年初,福建晉華和聯電在福州中級法院反告美光旗下的閃存和內存產品侵犯其四項專利,其中包括晉華與聯電各自擁有的兩項專利,共計四項。
經過六個月的審理,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7月3日正式裁定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進口十余款Crucial英睿達固態硬盤、內存條及相關芯片,并刪除其網站中關于上述產品的宣傳廣告、購買鏈接等信息。
同時,福州中院還裁定美光半導體(西安)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銷售、進口數款內存條產品。
福州中院的上述裁定,給了許多深陷專利糾紛的跨國科技企業一個可供參考的方案及途徑。
針對高通公司聲明中的“訴中臨時禁令”,有法律人士分析稱,可能是“行為保全”裁定,也可能是“先行判決”。
根據第一財經日報消息稱,《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
如果是屬于行為保全性質的裁定的話,蘋果公司不服可以提起復議,但是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簡單說,一旦高通公司聲明中的“訴中臨時禁令”屬于裁定的話,那么,該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蘋果公司應先行停止侵權行為,包括立即禁止進口、銷售或許諾銷售七款涉案型號手機。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判決。
如果是“先行判決”的話,因為屬于一審判決,那么,蘋果公司還可以提起上訴,待二審終審會才會正式生效。
蘋果的官方聲明中表示,中國消費者仍然可以在中國境內購買到所有型號的iPhone產品,并強調正在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但按照我國法律,“訴中禁令”一經作出立即生效,當事人如對裁定不服,可以申請復議,復議期間并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這意味著對于被列入禁售范圍的iPhone相關型號產品,該禁售令已經生效,在此期間蘋果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侵權產品都屬違法。
不得不說的“高通稅”
據了解,蘋果和高通為了專利之爭在世界各地法院相互起訴,由于關系到數十億美元的利益,雙方互不相讓,都宣稱在法理上取得勝利,而這一切都要從“高通稅”說起!
對于“高通稅”相信大家并不陌生,這是全球每家手機公司都逃不掉的問題。譬如每部4G LTE智能手機需要給高通繳納手機售價5%的專利授權費。不過,如果購買高通的處理芯片和基帶芯片,可以享受專利授權費打折的優惠。
高通高達13萬項的專利儲備不僅包括了芯片領域,更涉及移動通訊乃至實現智能手機諸多基礎操作的必要技術。無論智能手機是否使用高通芯片,都不可避免地使用了高通研發的必要專利,借助了高通的研發成果,因此都需要向高通支付“買路錢”。
蘋果此前已經通過多年談判將每部手機繳納的高通稅降至十幾美元,但每年仍然需要向高通支付超過20億美元的專利費用。
高通和蘋果的專利糾紛要追溯到2016年12月,當時韓國監管部門經過兩年的調查,判定高通涉嫌在專利授權和基帶芯片方面形成壟斷,對其處以8.54億美元的高額罰金。而就在2015年,高通在中國剛剛承受了9.5億美元的罰款。
高通認為,蘋果一直在韓國、中國***等地積極推動監管部門對其專利授權操作進行調查和處罰。因此,高通決定不再向蘋果返回因為購買高通基帶芯片的專利費優惠部分,這是2017年1月蘋果起訴高通的直接原因。
三個星期后,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又對高通提起了反壟斷調查,給高通帶來了沉重打擊。三天之后,蘋果對高通正式開戰,要求加州法院判決高通返還10億美元的授權費優惠部分,并降低未來的專利授權標準。雖然雙方過去數年一直就降低專利費進行談判,但蘋果這一訴訟讓兩家公司之間的關系就此破裂。
到2018年10月,兩家關系徹底破裂——高通起訴蘋果拖欠70億美元的專利費,蘋果已開始轉用英特爾芯片。這意味著高通將因此失去大量訂單,而蘋果則將無法享受5G網絡第一波紅利。英特爾成了最大贏家,目前是蘋果iPhone XS/XR系列機型的唯一基帶供應商。
據了解,高通的5G芯片預計在 2019 年正式商用,而轉用英特爾芯片的蘋果最快則要到 2020 年才能推出支持5G網絡的手機。而其首批支持5G網絡的iPhone產品將采用型號為 8161 的英特爾調制解調器芯片,該芯片采用 10 納米工藝制造。
以下為高通近年主要專利糾紛和罰款記錄:
蘋果全球核心供應商
據蘋果2018年公布的全球200家核心供應商名單,2017年有769家工廠為蘋果供應零部件及組裝,其中大多分布在美國、日本、中國***、大陸地區。具體名單可參考下表:
美國供應商:
中國***供應商:
日本供應商:
大陸供應商:
韓國供應商:
新加坡供應商:
德國供應商:
其他地區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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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突發!7款iPhone遭中國禁售(附Apple核心供應商名單)
文章出處:【微信號:ameya360,微信公眾號:皇華電子元器件IC供應商】歡迎添加關注!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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