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暫行辦法將有效規范飛行行為,釋放適飛空域,我們很高興看見無人機管理進入有法可依的階段。“ 大疆創新新聞發言人謝闐地在接受采訪時表示。
據悉,《深圳市民用微輕型無人機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將于3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與去年一月份國家空管委起草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以及2018年上線的深圳地區無人機飛行管理試點一脈相承。這是目前全球范圍內先進科學的對無人機使用區域的管理法規。使用互聯網平臺來管理公眾和商業領域的無人機使用,更是全球首例。
據悉,無人機綜合管理監管平臺打通是我國首個空軍、民航、地方政府三方數據聯通的管理平臺,將用戶的操作申請及無人機飛行狀態數據三方同步,屬全國首例。這意味著無人機管理從權責不清的灰色地帶正式走向合法化。平臺建立協同管理機制,打通空管、民航和地方政府(公安)三方,即既方便了有關部門進行管理,更方便了用戶的飛行申請:通過民航局端口UTMISS.com(中國民用航空局無人駕駛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就可以一站式完成飛行申請。
而深圳市政府公布的《暫行辦法》《辦法》拓展了無人機綜合管理平臺綜合監管平臺這一管理創新的制度外延。《暫行辦法》明確了250克以下微型無人機在適飛區域50米真高范圍內、4公斤以下輕型無人機在適飛區域120米真高范圍內合法飛行的規定,對過高的飛行和禁飛區限飛區域的管理、執法辦法做出了清晰規定。在目前的無人機飛行管理深圳試點中,大部分區域都劃為適飛區域。無論是對個人用戶日常使用,還是對商業客戶的生產作業需要,都給出了科學的指導。
專家認為,在深圳試點啟動的無人機綜合監管綜合系統平臺《暫行辦法》使無人機合法飛行有了可以落地的解決方案,為全國無人機管理提供了很好的樣本依據和模式參考。
而對于無人機企業來說,管理部門經過無人機綜合監管平臺在深圳試點的實踐中,認真研究采用了公開統一的標準,無需企業加裝監管芯片的更為合理科學的管理方法,并在最終在法規中予以體現。《暫行辦法》《辦法》既為深圳地區無人機飛行管理試點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又明晰了地方政府各部門的管理權責,大大提高了試點的可操作性,規范飛行行為,釋放適飛空域。
如下圖所示。深圳試點區域中絕大部分是綠色的適飛區域,其飛行限高是120米(相對高度)。可以說絕大部分的無人機用戶可以輕松放心地合法飛行。
UTMISS系統中顯示的輕型無人機適飛空域
多數消費級無人機無須申請即可飛行
無人機飛行管理試點相比上位法大大簡化申請審批流程。無人機按照空機重量及最大起飛重量劃分成五種類別。絕大多數消費級無人機, 包括大疆的Mavic,精靈等系列都屬于輕型無人機,不須申請飛行計劃就可以在相應的適飛區域中飛行。
而對于植保農業機之外的小型、中型及大型無人機的用戶來說,通過UTMISS系統(www.utmiss.com)在線提交飛行申請,5個工作日之內就能得到空軍、民航等部門局、公安等多部委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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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深圳市民用無人機管理辦法將出臺,無人機飛行迎來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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