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全席法庭(Full Court of Federal Court of Australia)于2019年1月29日作出判決,認定億光客戶Arrow(艾睿電子)所販賣的億光產品不侵權,并判決日亞化應支付Arrow訴訟費用。
億光對此判決結果表示肯定,這也是億光繼美國及***等地區針對日亞化YAG專利提起無效訴訟程序,并贏得勝訴判決后,再次勝訴。
Arrow勝訴后,億光在官網公告表示支持:
依據法院判決,日亞化應支付Arrow訴訟費用。億光對此判決結果表示肯定,捍衛客戶權益大獲全勝。
億光表示,億光已于美國及***等地區針對日亞化YAG專利提起無效訴訟程序,并贏得勝訴判決,美國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認定日亞化美國YAG專利US5,998,925與US7,531,960所主張之權利項全部無效。***智財法院確認日亞化***YAG專利TW383508無效,億光表示上述勝訴事實不變。
日亞化的LED YAG專利布局
日亞化的LED YAG專利在LED業界聞名:綿密的專利布局構成了一張網子,讓日亞化手上握有凡是要進入LED領域必定會碰到的專利。在這種情形下便如同禁航區;很多廠商即使想用繞路方式(回避設計)來通行也無法成功,唯有留下買路錢(付權利金)才可以進入禁航區。
上圖是日亞化YAG專利布局的全貌,可以明顯的看出從左上角紫色框框中第一個1997年7月29日送件的YGA美國專利US5,998,925開始,隨著產品演化與法規變化,日亞化不斷以分割案來調整專利范圍,增加對手回避設計的難度。直到于2007年3月5日,即亦10年后送件的分割案US7,531,960 (虛線紅框者)為止,已經不只是YAG專利了。
日亞化維權歷史
一直以來,日系大廠日亞化在申訴維權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挑”起了不少專利案,對整個行業的生產制造商起到了警惕之意的同時,也引起一些廠商擔憂。
1.2016年日亞化學(NichiaCorp.)控告美國三家LED照明經銷商FeitElectric、美國LED照明及其他商品的零售商Lowe's公司以及其產品銷貨中心LGSourcing(LGS)以及LED照明經銷商MaryElleFashions,Inc,商業名稱為MeridianElectric(Meridian)侵犯其美國專利號“250號專利”。
2.日亞化控股英國B&QPLC銷售的LED產品中,侵犯了三項日亞化在YAG熒光粉方面的LED專利。
3.日亞化在中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控告億光電子中國子公司——億光電子(中國)有限公司,及億光的授權經銷商—北京都城億光電子器件銷售中心等,請求永久禁制令及損害賠償。
4.日亞化向美國東德州聯邦地方法院起訴控告美國液晶電視品牌Vizio侵害其美國專利US8,530,250,并于3月24日,向美國中加州地方法院起訴控告Vizio侵犯日亞化學四件專利,請求法院核發永久禁制令,并判給損害賠償。
5.2013年,日亞化向東京地方法院遞狀控告***燦星網通日本子公司「燦坤日本電器」所制造的LED臺燈(產品型號TF-A321)侵害該公司第3803696號專利。
6.日亞化2008年與韓國首爾半導體在白色LED等GaN類發光元件、及首爾半導體高功率白色LED“Acriche”系列所采用的LED芯片觸犯了日亞化歐洲專利等發生專利糾紛。
7.2002年,圍繞著藍色發光二極管(LED)的專利,日亞化學工業與豐田合成之間的專利糾紛不斷。后雙方進行和解談判。
專利布局比技術重要?
熒光粉的專利,除了要看原創性,還要看是否可以真正執行。像YAG及TAG已經是日亞化跟歐司朗的專利,所以如果利用YAG或是TAG加以變化,即使取得專利,卻是既沒原創性也無法執行。日亞化之所以能在LED產業鉗制同業競爭對手多年,技術是其次,最主要關鍵是其周延慎密的專利布局手法;如果空有技術但對專利布局一竅不通,那再好的技術到頭來也是會拱手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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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Arrow勝訴億光歡呼,日亞化的專利布局有多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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