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想在 iPhone 用戶身上 “薅羊毛” 的庫克,這次栽到了一個大跟頭。主角不是別人,而是在蘋果商業版圖中越來越重要的一塊 App Store,剛剛遭遇一場可能毀滅其盈利模式的大敗訴。
據路透社(Reuters)報道,美國最高法院周一批準了一項反壟斷訴訟,以 5 票支持、4 票反對的投票結果,對蘋果公司做出裁決,由于其公司利用 App Store 應用商店的壟斷地位,對應用開發者收取 30% 的銷售抽成,形成不公平的行為,違反了美國聯邦反托拉斯法。
根據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消費者可以起訴蘋果 App Store 的壟斷行為。接下來,法院還會與蘋果公司和消費者就此案進行審理,若消費者在該訴訟中獲勝,蘋果公司可能將面臨數億美元的罰款,以及調整其平臺上銷售應用的方式,取消 30% 的抽成。
簡單來說,就是美國法院現在支持消費者起訴蘋果公司,因后者利用其市場主導地位,占據主要話語權,讓消費者沒有辦法可以享受到“貨比三家”,蘋果的這種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可以重新審理相關案件,對蘋果公司進行不利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最新的這項裁決只是為了判斷消費者是否可以起訴蘋果,并不能當作最終的判決結果執行。
雖然說,大眾已經對互聯網公司的壟斷行為 “見怪不怪” 了,不管是 Facebook 還是谷歌,都已經成為對應領域中的“不二之選”。但是這一次,法院跟消費者站在一起,與庫克唱反戲,還是頭一遭,這或將為蘋果公司之后的發展造成阻礙,也會讓用戶對當今互聯網營收模式產生質疑。
反壟斷訴訟的交鋒
這一訴訟起源于 2011 年,來自芝加哥的蘋果用戶羅伯特 · 佩珀(Robert Pepper),和其他三名 iPhone 用戶(以下稱為原告)提起訴訟,聲稱蘋果利用其 iOS 的閉源生態,以及在 App Store 應用商店的壟斷行為,對應用開發者收取 30% 的銷售抽成,鼓勵應用開發人員提高價格,最終由用戶買單,購買應用時支付過高的費用。
原告表示,蘋果的這種做法傷害了消費者想要公平購買應用的權利。據悉,原告緣由得到了包括來自德克薩斯州、加利福尼亞州和紐約州的 30 位州檢察官長的支持。
而蘋果公司也得到美國商會商業集團的支持,試圖駁回此案,他們辯解稱:“只有應用開發者,而不是用戶,才有資格提出這樣的訴訟。而我們(蘋果公司)只是中間人罷了?!?/p>
如今,持續 8 年的法律訴訟,以這四位用戶獲勝告終。接下來,消費者有權以 App Store 應用商店 “抽成” 行為涉及壟斷緣由起訴蘋果,相關案件可以正常進行。
在裁定發出之后,一夜之間,蘋果公司股價最大跌幅超過 6.3%,收跌 5.81%,市值單日蒸發逾 500 億美元(約合人民幣 3500 億)。
雖然,股價跌幅不一定與該訴訟結果有關,由于全球貿易爭端加劇事件影響,整個美國科技股都大跌。但是,不得不承認,該訴訟結果的確會給蘋果公司,以及其他類似互聯網付費業務模式的企業,包括亞馬遜、Facebook 在內,帶來不利影響。
在本文發布幾小時前,蘋果對此事做出一份聲明,蘋果稱,App Store 對消費者和開發人員來說,是最安全的平臺。蘋果表示,App Store “根本沒有壟斷行為”,它允許開發者自己為應用產品定價,App Store 上的大多數應用都是免費的,因此公司實際上沒有從這些應用上獲得任何收益。
以下是聲明全文:
今日的裁決,意味著原告可以在地方法院繼續他們的案件。我們有信心,當事實浮出水面時,我們就會占優勢,而且蘋果軟件商店并不是任何標準下的壟斷。
我們自豪地為客戶創造了最安全、最安全和最值得信賴的平臺,為世界各地的所有開發人員創造了巨大的商業機會。App Store“ 根本沒有壟斷行為”,它允許開發者自己為應用產品定價,而蘋果在這一點上沒有起到任何作用。
App Store 上的大多數應用都是免費的,因此公司實際上沒有從這些應用上獲得任何收益。蘋果能夠獲取收入的唯一情況,就是開發者選擇通過 App Store 銷售數字服務。
開發者可以選擇多種平臺來發行他們的軟件,從其他應用商店到智能電視到游戲機。我們每天都在努力工作,以確保我們的商店是世界上最好、最安全、最具競爭力的商店。
消費者權益團體“公共知識”(Public Knowledge)總裁,美國司法部前反壟斷官員吉恩 · 金梅爾曼(Gene Kimmelman)表示,這一裁決可能對其他經營類似封閉在線商店的科技公司產生廣泛影響。
他表示:“這次判決,會讓更多的科技公司意識到,在一個在線平臺環境下,反壟斷法將如何產生作用”。
目前來看,該案件仍會繼續審理,蘋果可能會拿出更有利的證據,證明其沒有 “壟斷” 行徑。但是,蘋果曾于去年 11 月表示,提起此項訴訟的原告只限于開發者,而不是用戶,當時法官似乎只是質疑蘋果的這一觀點,而如今,法官對其嚴厲裁決,意味著否決了蘋果的說法。這或將給正在轉型到 “付費訂閱服務” 的蘋果帶來不利影響。
根據早前蘋果公司發布的第二季度財報顯示,在 iPhone 銷售疲軟,中國區通過降價促銷提升銷售的情況下,蘋果服務性收入的提升是新的營收亮點,對蘋果軟件服務業務進行加碼,將其公司營收結構比例進行調整。
目前,服務性收入已經僅次于 iPhone 的銷售收入,成為蘋果第二大利潤來源,占總營收比例的 20% 左右。蘋果的服務性業務,包括 App Store、蘋果音樂、Apple Pay 等。其中,App Store 是蘋果服務業務最大的收入來源,擁有很高的毛利率。
在 iPhone 銷量下滑的壓力下,軟件訂閱服務成為了蘋果目前最大的盈利依靠來源,但這一次的 “壟斷” 裁決,像是給了庫克“當頭一棒”。
壟斷是互聯網的“默認”法則
這不是蘋果第一次得到反壟斷的法院傳票。
今年 3 月,DeepTech 深科技曾報道《App Store 抽成太高被指“壟斷”,蘋果被告到了歐洲法院》,音樂流媒體公司 Spotify 在歐盟起訴蘋果公司,Spotify 認為,蘋果的 App Store 抽三成的政策,而對 Apple Music 分文不取,是不公平的。與此同時,蘋果利用 App Store 審核,就能輕易使 Spotify 在 iOS 上陷入一些技術問題。
英國《金融時報》在本月 6 日曾表示,未來幾周內,將對 App Store 商店進行反壟斷調查。
之前歐盟已經對 Google 連續 3 年罰款,金額超出百億美元。由此推斷,如果蘋果在歐盟的壟斷調查結果成立,那么歐盟可以最高向蘋果公司收取占其全球營收 10% 的罰款。
從上述兩起案件來看,蘋果聲稱為全球 iPhone 用戶提供便利、安全的服務,實則是對用戶進行 “壟斷性收費”,圍起企業發展的“護城河”。
壟斷,這一經濟術語,已經延伸到了互聯網中。
互聯網巨頭之間,通過不斷的 “燒錢” 競爭,使得其中一方獲勝,另一方無法繼續競爭下去,勝方得到最終的壟斷地位,這種例子不占少數。
從創業之初,大多數創業者都認為,上市是夢想,被 BAT 收購會成為公司最終的宿命,有競爭就燒錢,無競爭下的營收會使其公司形成行業壟斷,達到大額的投資回報。這些所謂的 “投資” 理論讓互聯網公司走向了 “畸形” 發展。
壟斷不一定是壞的,但是要以用戶訴求為基礎,這是非常重要的。
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室主任李曉華曾對 “界面新聞” 表示,互聯網最顯著的規律就是規模效應,贏家通吃。但他能成為贏家,是花費了巨大代價的,很多互聯網平臺要經歷長期持續的虧損,才能夠做到比較大的規模。
所以,巨頭壟斷,形成規模,強制讓用戶在其平臺上高額付費,成為互聯網公司之間的 “默認” 法則。
蘋果的 iOS 移動操作系統一直主打 “閉源” 生態,給予更多安全性的保護。起初,很多潛在消費者也是看到了這一優勢,紛紛入手 iPhone,但如今,蘋果利用這一優勢,已經形成了其公司發展的“護城河”。
庫克擺出高傲的姿態,通過 App Store 抽成行為,蘋果獲利,讓用戶買單。如今,這種行為被判定為“壟斷”,會有更多的消費者站出來,與蘋果對簿公堂,蘋果的麻煩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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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蘋果遭遇大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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