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發布了《深圳市純電動物流配送車輛運營資助項目申報指南》,文件顯示,資助金額按照提供驅動動力的動力電池總儲電量,采取分段超額累退方式計算,資助資金分三年平均發放。單車三年資助總額不超過7.5萬元。
此外,每年考核運營達標的車輛可獲得當期資助,運營不達標的車輛不能獲得當期資助。
原文如下:
深圳市純電動物流配送車輛運營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為明確純電動物流配送車輛運營資助項目申報流程,根據《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深圳市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取得我局頒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3.擁 有 符 合 《 城 市 物 流 配 送 汽 車 選 型 技 術 要 求 》
(GB/T29912-2013),取得我局頒發的有效道路運輸證(4.5噸及以下普通道路貨物運輸車輛無需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貨運車輛不少于 300輛,其中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物流配送車輛不少于100輛;或擁有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冷藏車、純電動集裝箱牽引車不少于50輛。
企業車輛總數以申請受理之日的車輛總數為準。
(二)申請資助的車輛應具備以下條件:
1.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并符合國家補貼新能源貨車技術要求;
2.在 2017年 1月 1日后首次在市公安交警部門注冊登記;
3.取得我局頒發的有效的道路運輸證(4.5噸及以下普通道路貨物運輸車輛無需取得道路運輸證);
4.考核期內車輛已按要求接入我局純電動物流配送車輛監 管平臺,且在深圳市內行駛里程達到 1.5萬公里/年。
二、考核期
第一個考核期為 2018年 5月 7日至 2019年 5月 6日,第一個考核期內車輛行駛里程數采用北理工國家重點實驗室核準后 的數據。
第二個考核期為 2019年 5月 7日至 2020年 5月 6日,第三
個考核期為 2020年 5月 7日至 2021年 5月 6日,第二、三個考核期內車輛行駛里程數采用我局純電動物流配送車輛監管平臺 核準后的數據。
三、資助標準
資助金額按照提供驅動動力的動力電池總儲電量,采取分段超額累退方式計算,資助資金分三年平均發放。每年考核運營達標的車輛可獲得當期資助,運營不達標的車輛不能獲得當期資助。
電池總儲電量中:30(含)kWh以下部分,每 kWh資助 750 元;30-50(含)kWh部分,每 kWh資助 600元;50kWh以上部分, 每 kWh資助 500元。單車三年資助總額不超過 7.5萬元。
當年度財政安排資金不足時,各企業實際資助資金按財政安排資金與計算資助總額的比值等比例縮減。
四、申報流程
1.通知。由我局發布純電動物流配送車輛運營資助項目申報通知;
2.申報。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純電動物流配送車輛運營資
助項目申請平臺提交申請報告(申請報告加蓋公章,上傳掃描件),并按照要求填寫相關數據(系統操作指南隨申報通知一并告知);
3.審核。我局業務部門在 30天內完成對企業基本情況及行駛里程數的審核,對企業合規經營情況進行確認,并委托第三方機構按照不低于 1?的比例對企業申報車輛行駛里程數進行實車核查,梳理出合格的申報企業及車輛名單;
4.公示。我局確定審核通過的企業及資助金額,并通過市級
報紙、市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 10天。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暫不列為資助對象,由我局自收到異議之日起60 天內對異議情況進行復核;異議屬實的,取消企業接受資助的資格。
五、資金發放
公示結束后,由我局業務部門對審核合格的企業按照資金發放流程發放資助資金。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
2019年5月2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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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政策法規] 深圳:新能源物流車運營補貼申請 單車三年資助總額不超 7.5 萬元
文章出處:【微信號:CPSABPSA,微信公眾號:中國電源】歡迎添加關注!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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