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護士”服務有望進醫保了!
7月15日,上海市衛健委印發《上海市“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保障“網約護士”上門護理服務質量和安全進行了詳細規定。
“網約護士”可進醫保
對消費者普遍關注的價格,在價格和支付機制管理方面,方案提出,要完善價格機制,上海市醫保局、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將根據試點工作情況,綜合考慮交通成本、信息技術成本、技術風險和勞務報酬等因素,探索建立價格和相關支付保障機制。
時間、區域及人群
方案規定,利用一年左右時間,在上海市長寧、普陀、靜安、浦東等部分區、部分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
為出院病人、慢病病人和老年病人提供延續護理、居家護理等。重點對高齡或失能老年人、康復期患者和終末期患者等行動不便的人群或者母嬰人群,提供機構或居家專項護理、慢病管理、健康教育、中醫護理、母嬰護理、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方面的護理服務。
安全風險防范
在大家普遍關注的患者和上門護士安全保障方面,方案指出,要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制定應急預案,同時通過技術手段,加強護士安全防范。具體包括:
1.試點醫療機構要增強“互聯網+護理服務”風險防范意識,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防范和應對可能存在的風險,建立醫療糾紛和風險防范機制,制訂應急處置預案,保障護患雙方合法權益。
2.試點醫療機構或者互聯網信息技術平臺應根據協議要求,為護士提供手機 APP 定位追蹤系統,配備護理工作記錄儀,使服務行為全程留痕可追溯。為護士配備一鍵報警裝置,購買責任險、醫療意外險和人身意外險等,切實保障護士執業安全和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和應對風險。
服務前中后過程管理
對于網友普遍反映的擔心“網約護士”服務質量參差不齊,方案對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做出了詳細規定。
事前管理
完善管理制度和服務規范。試點醫療機構根據自身能力開展服務項目,同時建立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規范,包括護理管理制度、個人隱私保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居家護理服務流程、糾風投訴處理程序、不良事件防范和處置流程等。
強調護士資質,加強護士培訓。派出的護士應當至少具備 5年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經驗和護師以上技術職稱。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不良執業行為記錄的護士不得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確保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護士具備服務資質和技術能力,明確服務風險,保障護患雙方安全。
進行首診評估。醫療機構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前,要對申請者進行首診,對其疾病情況和健康需求等進行全面評估。評估認為可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的,可派出具備相應資質和技術能力的護士提供相關服務。
簽訂知情同意書。醫療機構必須與患者簽訂知情同意書,明確告知患者服務內容、流程、雙方責任和權利以及可能出現的風險等。
事中事后監督管理
規范護士服務行為。如發生意外事件的,醫療機構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通過信息化手段進行監督管理。如服務過程中產生的病歷數據資料應當全程留痕,確保可查詢、可追溯。試點醫療機構應與市衛生健康委管理平臺對接,實現業務信息的互聯互通,及時上報病歷數據資料。市、區衛生健康委通過管理平臺對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醫療機構實施監管。
主動向社會公開。試點區衛生健康委應及時向社會公布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醫療機構名單,公布監督電話或其他監督方式,及時受理和處置舉報。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監督和自律。
發布“項目清單”
在調查研究群眾服務需求,充分評估環境因素和執業風險的基礎上,依據需求量大、醫療風險低、易操作實施的原則,經組織專家論證,形成《上海市“互聯網+護理服務”項目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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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網約護士”進醫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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