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是指在發生火災的時候,由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燈具控制器結合現場火情自動形成好的疏散路線并控制現場的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標志燈指示,改變逃生方向的整套設備。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生活質量的日益提高,大型公共建筑物、大規模地下商業街等建筑越來越多。通常情況下,這些建筑物內部結構復雜,人員集中密集,一旦火災或意外情況發生,容易對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所以,正確選擇消防應急燈具和合理的設計、安裝、科學使用對消防具有重要意義。
1. 根據火災應急燈的控制方式,消防應急照明系統和疏散指示系統可分為集中控制系統和非集中控制系統。
2. 系統選型應根據建筑物和構筑物的規模、使用性質、日常管理和維護的難度等因素確定,并應滿足以下要求:
A.消防控制室設置地點應選擇集中控制系統;
B.設置自動火災報警系統,但對于沒有消防控制室的地方應選擇集中控制系統;
C.其他地方可選擇非集中控制系統。
3.系統設計應遵循系統結構簡單、控制簡單的基本設計原則,包括燈具布置、系統功率分配、非火災狀態下的系統控制設計、火災狀態下的系統控制設計。集中控制系統還應包括應急照明控制器和系統通信線路的設計。
4. 在進行系統設計前,應根據建筑物和構筑物的結構形式和使用功能,確定各水平疏散區域的疏散指示,以火災區域、樓層、隧道斷面、地鐵站臺和車站大廳為基本單位。疏散指示計劃應包括確定各區域的疏散路線、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應急標志燈的方向、指示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的消防應急標志燈的工作狀態,并應滿足以下要求:
A.對于有疏散指示計劃的區域,根據比較短的路徑疏散原則確定該區域的疏散指示計劃。
B.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疏散指示的區域應滿足以下要求:
C.需要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疏散的防火分區,應根據火災時相鄰防火分區可借用和不可借用的兩種情況,分別按短路徑疏散原則和避險原則確定相應的疏散指示方案。
D.交通隧道、地鐵隧道、地鐵站臺、車站大廳等需要采取不同疏散方案的場所,分別根據短路徑疏散原則和安全疏散原則確定相應的疏散指令;其中,根據短路徑疏散原則確定的疏散指令方案為場地默認的疏散指令方案。
5. 系統中的應急燈控制器、應急燈集中電源、應急燈配電箱、應急燈燈具應選用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消防應急燈及疏散指示系統》GB 17945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
6.在住宅建筑中,當燈具由電池供電時,消防應急燈也可以作為日常照明。
我們要充分發揮系統的性能并確保它們可以有效地指導人員的疏散和滅火的消防隊員滅火操作。
? ? ? ?責任編輯:t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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