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卸任格力集團董事長職務之后,輿論眾說紛紜。
但仔細觀察,格力集團旗下的房地產板塊早在2015年就與格力集團關系不大,而石化板塊還很稚嫩。所以,這個格力集團董事長的意義也并非很大。而董明珠在政策大環境下卸任格力集團董事長,專職格力電器的職務,在我看來更像是一種輕裝上陣。至少,可以全心面對格力電器目前的困境。
在董明珠卸任格力集團董事長職務的前后,我們看格力電器的一些舉動,更能發現:格力電器收購新能源汽車廠商銀隆的計劃開始轉變,將以退為進!也許,困擾格力電器已久的銀隆問題,在不久之后就可以得到解決。至少,不會那么僵持。
首先,格力電器明確承認,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格力電器關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方案未獲通過。
在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之后,對于會議的結果,眾說不一。有人認為通過了,有人認為未通過。
深圳證交所公司管理部2016年10月31日下發的《關于對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稱,“鑒于議案1、7、8、15、18 和19未獲通過,請你公司明確說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議案整體上是否認定為通過,如是,請進一步說明是否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和二十四條的相關規定。請你公司法律顧問、本次交易獨立財務顧問以及為本次交易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核查并發表意見。”
對此,格力電器法律顧問、本次交易獨立財務顧問以及為本次交易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分別給出了答復。
廣東非凡律師事務所回復稱:“對于格力電器向珠海銀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體股東發行股份購買珠海銀隆 100%股權并向不超過 10 名特定對象募集配套資金的項目,我們作為格力電器的常年法律顧問,對此項目給予了必要的關注。我們認為,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尚未完全滿足《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此,上述議案的表決結果表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議案整體上未通過。”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回復稱:“本獨立財務顧問認為,經核查,因部分涉及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的議案未獲得格力電器 2016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過,尚未完全滿足《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此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議案整體上未通過。”
本次交易的法律顧問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回復稱:“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尚未完全滿足《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此,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議案整體上未通過。”
而《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對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的回復公告》稱:“本次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顧問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以及格力電器常年法律顧問廣東非凡律師事務所均認為,“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尚未完全滿足《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此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議案整體上未通過。”
“整體上未通過”,也就是未通過。既然承認了交易方案未獲通過,這就卸下了在表決結果上互相爭執不休的包袱。也就是說,大家可以毫無顧慮的關注下一步了。
其次,格力電器已經開始為平衡大股東和中小股東之間的利益爭取時間,那就是繼續停牌。
10月31日,格力電器發布《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11月4日,格力電器發布《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延期回復關注函并繼續停牌公告》。
格力大股東與中小股東的矛盾,在第一次股東大會的投票上已經顯露無遺。簡單的說,格力電器意圖在收購銀隆計劃中增加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縮小中小股東的持股比例。格力電器,想以此來抵消“野蠻人”入侵的壓力,以免陷入萬科的窘境,也不至于像伊利股份那樣事后匆忙“亡羊補牢”。格力電器,是想未雨綢繆。
但是,這種未雨綢繆卻將中小股東與潛在的野蠻人暫時推到了一個“戰壕”。
所以,才有了“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議案整體上未通過”的結果。
而停牌,顯然是為了彌合這種分歧,為分歧雙方尋找最大的利益交集爭取時間。
至于停牌到什么時候,就得看分歧彌合的速度和程度了。
第三,從目前看,格力電器已經找到了初步的方向,雖然后續方案的出臺還有待時日。
既然承認了“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議案整體上未通過”,那就意味著必需有新的方案出臺。
停牌的過程中,格力找到了新方案的方向嗎?筆者認為找到了。
下一步,格力電器的銀隆之路該怎么走?這是很多人最關心的問題。因為目前空調行業的大環境之下,格力必須做出改革,而“跨界”又是必然的改革選擇。在這方面,格力的老對手美的早就走在了前面,在2016年,美的已經完成了對東芝、庫卡和意大利某空調品牌的收購。所以,面對銀隆,格力必須要進行下去。即便收購失敗,也得尋找下一個目標。
而深交所的“關注函”,也在關注格力下一步的問題。深交所的“關注函”稱:“請你公司說明本次交易事項的后續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是否繼續推進本次交易方案,是否擬對方案作出調整、相關調整是否構成重大調整、公司是否擬重新履行審議程序等,并明確說明后續安排是否符合《重組管理辦法》等規則的要求。請本次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核查并發表意見。”
對此,格力電器的回復稱,“本次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格力電器擬繼續推進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宜,并調減或取消配套募集資金,將優化和調整后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重新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并以該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作為發行定價基準日,前述調整將對原來的交易方案構成重大調整。前述安排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
在筆者看來,“調減或取消配套募集資金”,這一句話就足夠了。
由以上三點看,格力電器收購銀隆的計劃一改之前的強勢、咄咄逼人,正在以退為進!如果一切順利,格力電器的“銀隆之結”應該能夠解開。這就看格力的態度了!
董明珠卸任格力集團董事長,輕裝上陣;而格力電器收購銀隆正在以退為進,未來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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