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州市區某商場從事銷售工作的蔡女士向本報反映,自己買的電動車騎了不到兩年時間,電瓶卻壞了4次。 由于家住開發區,上下班路途較遠,為電動車充電就成為蔡女士每天的“頭等”大事。每天下班回到家,她的第一件事就是為電動車充電。每次充電達14個小時以上。 蔡女士說,當初購車時,當地經銷商告訴她只要不讓電瓶處在失電狀態下運行,電瓶的使用壽命可以維持兩年時間。新車買回來后,她每天堅持為電瓶充滿電,但電瓶只能勉強夠騎一個來回,用不了半年就要更換。 蔡女士認為,她已按產品說明對電瓶進行了維護,但電瓶仍屢次受損,故要求經銷商進行相應賠償。多次交涉后,對方表示電瓶屢次受損是蔡女士使用頻率過高所致,與產品質量無關。蔡女士只好向工商部門求助。 據消協工作人員介紹,從蔡女士更換下來的舊電瓶外觀看,外面的塑料包裝已經變形,表面鼓起一個個大包塊,說明蔡女士在充電過程中操作不當,致使電瓶受熱過度損壞。 經協調,經銷商同意為蔡女士免費更換一次新電瓶,并將電動車的保修時間往后延長半年。 消協提醒市民,電動自行車電瓶充電最好控制在8個小時內,天氣較冷時可適當延長。否則,因長時間充電,電瓶發熱容易引起外表變形、起鼓、內部極板受損等不良現象,造成電瓶充電不足,使用壽命縮短。 |
電動車充電不宜超過8小時
2009年11月11日 14:26 www.xsypw.cn 作者:佚名 用戶評論(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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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充電不宜超過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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