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網站日前公布2013年“核高基”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2013年的申報課題總數達到11個,其中涉及微處理器SOC研發及產業化、移動終端瀏覽器項目等。根據項目不同,中央分配的支持資金不等,最低1000萬元,最高可達6900萬元。
“核高基”是對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礎軟件產品的簡稱,是2006年國務院發布的《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中與載人航天、探月工程并列的16個重大科技專項之一,2009年開始申報第一批課題。
據悉,企業通過申報、審核及答辯環節后,便可以得到國家專項資金扶持,同時地方政府也要至少要配套同等金額的資金給企業。此前包括金山軟件(微博)、龍芯等在內的企業都曾承擔過核高基課題,并獲得相應的資金支持。
以下是具體課題:
國家科技重大專項
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礎軟件產品
2013年課題申報指南
(公開發布)
課題1-1 安全可靠高性能低功耗嵌入式微處理器研制及產業化應用
1. 研究目標
面向SoC產品需求,在本專項“十一五”高性能嵌入式微處理器及相關成果和技術的基礎上,完善相關的產品開發和應用環境及產業生態。通過安全可靠嵌入式微處理器的大批量應用,形成高性能低功耗微處理器產品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增強國產SoC芯片和整機行業的競爭力。
2. 考核指標
在課題執行期間,實現累計1億片以上采用安全可靠嵌入式微處理器的SoC產品的應用。為擴大基于國產嵌入式微處理器和SoC應用范圍,加快在量大面廣的消費類整機上的拓展和替代,具體可包含以下幾個領域:
(1) 數字電視產品;
(2) 智能移動終端產品;
(3) 計算機外設或網絡設備產品;
(4) 醫療電子設備及終端產品;
(5) 儀表終端或計量終端。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2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事前立項、事后補助(無預撥)。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2500萬元,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1倍,地方政府可為本課題提供配套資金。
(3) 申報單位要求:
國內嵌入式微處理器優勢企業獨立申報,與國內SoC企業、嵌入式軟件企業采用協作方式共同完成。
在課題研發周期內,每家應至少在上述5個領域中的2個領域各達到1000萬片以上的應用量,并且累計應用量不低于5000萬片。
課題2-1 商用汽車車身電子控制芯片和嵌入式軟件研發與產業化
1. 研究目標
圍繞商用汽車車身電子控制器的需求,基于國產嵌入式微處理器和嵌入式基礎軟件,開展車身電子控制芯片的關鍵技術研究和產品原型樣機開發及小批量應用;作為前裝設備,通過汽車整車/汽車電子專業企業的測試和考核,具備批量進入汽車市場的條件。
2. 考核指標
(1) 完成基于安全可靠嵌入式32位微處理器的商用汽車車身的核心電子控制芯片研制;
(2) 芯片須通過汽車電子相關標準符合性測試,如溫度、震動、EMC、ESD等;
(3) 不同車型的在線參數設定和嵌入式軟件研發;
(4) 基于該樣機的國產在線故障診斷軟件;
(5) 樣機獲得汽車整車/汽車電子專業企業的測試合格報告;
(6) 在1-2個整車企業各自完成小批量應用示范,應用數量達到5萬套。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2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事前立項、事后補助(預撥30%)。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3000萬元,地方財政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0.5倍,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2.5倍。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汽車電子整機生產企業或汽車整車廠牽頭(答辯時應提供實施本課題已經具備的前期研發電子控制系統實物成果),聯合芯片企業共同承擔,要求汽車電子整機生產企業、汽車整車廠和芯片企業三方聯合申報。
課題2-2 移動智能通信終端SoC研發及產業化
1. 研究目標
研制采用安全可靠嵌入式微處理器的移動智能終端SoC產品并與專項已部署的移動智能操作系統配合,形成移動智能通信終端整機解決方案,實現規模應用,重點支持面向公用移動通信網絡市場的智能終端SoC芯片,兼顧支持面向專用移動通信網絡市場的智能終端SoC芯片。
2. 考核指標
(1) 采用符合重大專項要求的安全可靠嵌入式微處理器(包括自主研發嵌入式微處理器),完成移動智能終端SoC設計,并與專項已部署的移動智能操作系統配合,形成移動通信終端整機應用;
(2) 面向公用移動通信網絡的智能終端SoC芯片,每家銷售200萬顆;
(3) 面向專用移動通信網絡的智能終端SoC芯片,銷售100萬顆。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3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事前立項、事后補助(預撥30%)。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面向公用移動通信網絡的智能終端支持2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8000萬元;面向專用移動通信網絡的智能終端支持1家,中央財政資金不多于4000萬元。
地方財政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1倍,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2倍。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具備移動智能通信終端SoC研發和產業化基礎的單位牽頭(答辯時應提供實施本課題已經具備的前期研發實物成果),聯合專項已部署的移動智能操作系統課題承擔單位、鼓勵移動通信智能終端骨干企業共同承擔。
課題3-1 DDR3動態隨機存儲器產品研發及產業化
1. 研究目標
開發兼容JEDEC國際標準的大容量、高性能、低功耗DDR3 DRAM產品和緩存控制器產品。課題所開發的DDR3 DRAM芯片支持x4、x8 、x16工作模式,容量不低于(含)2Gbit,數據速率達到1600Mbps,并實現量產銷售。
2. 考核指標
(1) 支持x4、x8、x16 的工作模式;
(2) 標稱工作電壓1.5v,可選低壓1.35v;
(3) 單片容量不低于(含)2Gbit ;
(4) 數據速率1066Mbps-1600Mbps;
(5) 動態隨機存儲器緩存控制器支持國際JEDEC-DDR3 1066Mbps-1600Mbps接口標準;
(6) 申請相關專利10項;
(7) 累計形成200萬顆的規模應用。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1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前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不多于5000萬元,地方財政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0.5倍,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2倍。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具備DDR3動態隨機存儲器產品研發和產業化基礎的單位牽頭申報(答辯時應提供實施本課題已經具備的前期研發實物成果),聯合國內存儲領域優勢單位共同承擔。
課題3-2 存儲器與存儲控制器SoC產品的批量應用
1. 研究目標
在專項“十一五”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DDR2 DRAM產品的可靠性和成品率,擴大應用領域;針對移動共享存儲、移動安全存儲兩類存儲控制器SoC產品,重點完善系統適配、可靠性和可生產性產品關鍵環節。
2. 考核指標
(1) DDR2 DRAM:提供應用方案2個以上;實現DDR2 DRAM 1000萬顆銷售。
(2) 移動共享存儲:存儲容量可以支持16GB;銷售超過50萬片。
(3) 移動安全存儲:符合安全要求,具有身份認證;讀寫速度超過90MB/s;銷售超過50萬片。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3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事后立項、事后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DDR2 DRAM類支持1家,中央財政資金不多于5000萬元;移動共享存儲類、移動安全存儲類各支持1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1000萬元。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具備存儲器與存儲控制器SoC產品研發和產業化基礎的企業獨立承擔(答辯時應提供實施本課題已經具備的前期研發實物成果),1家單位申請多項任務時,每項任務需編制1本申報書。
課題4-1 高品質電視圖像顯示處理芯片研發及小批量應用
1. 研究目標
突破超高分辨率、3D顯示、高動態等顯示處理關鍵技術,形成面向大屏幕平板電視的顯示與畫質處理完整解決方案。研制滿足產業需求的顯示與畫質處理芯片,完成流片驗證,與國產微處理器芯片一起形成數字電視整機樣機,實現小批量產品應用。
2. 考核指標
(1) 突破高端數字電視顯示處理關鍵技術,達到當期國際同類技術產品水平;
(2) 支持4倍高清、3D顯示處理、倍速驅動和高動態背光技術;
(3) 與國產微處理器芯片配合,完成高畫質圖像顯示處理芯片研制與驗證,形成解決方案;
(4) 申請相關專利15項以上,其中國際專利5項以上;
(5) 高畫質圖像顯示處理芯片經過第三方評測;
(6) 結合大屏幕新型顯示屏,形成高端電視整機解決方案,實現小批量應用,應用規模達到1000臺。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2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前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4000萬元,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2.5倍,地方政府可為本課題提供配套資金。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具備完整系統解決方案能力的優勢整機企業牽頭申報,聯合優勢數字電視芯片設計企業、科研單位或高校共同承擔。
課題4-2 數字電視SoC芯片產品的批量應用
1. 研究目標
面向我國數字電視市場,采用基于國產嵌入式微處理器開發的數字電視SoC芯片,開發數字電視整機,形成數字電視整機的規模化應用,帶動基于國產嵌入式微處理器的數字電視SoC芯片進入批量應用。
面向我國數字電視機頂盒市場,采用基于國產嵌入式微處理器的數字電視SoC芯片,開發低成本接收機頂盒,形成機頂盒的規模化應用,帶動基于國產嵌入式微處理器的SoC機頂盒整機進入批量應用。
2. 考核指標
數字電視整機
采用國產高性能微處理器的數字電視整機實現100萬臺量產應用。
數字電視機頂盒
采用國產高性能微處理器的數字電視機頂盒實現1000萬臺批量應用。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2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事后立項、事后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數字電視整機支持1家,中央財政資金不多于10000萬元;數字電視機頂盒支持1家,中央財政資金不多于4000萬元。
(3) 申報單位要求:
數字電視整機:由具有優勢的數字電視整機企業獨立承擔;數字電視機頂盒:由具有優勢的數字電視機頂盒企業獨立承擔。1家單位申請兩項任務時,每項任務需編制1本申報書
課題4-3 高清晰度實時視頻監控SoC研發及應用
1. 研究目標
采用國產嵌入式微處理器/數字信號處理器,研制視頻監控SoC芯片,開發高清網絡攝像機(HD IP Camera)、數字視頻服務器(DVS)或數字硬盤錄像機(DVR)等視頻監控類產品,實現該SoC芯片在視頻監控類產品領域的批量應用。
2. 考核指標
(1) 采用國產嵌入式微處理器/數字信號處理器;
(2) 突破自主音視頻編解碼、視頻預處理、智能背景去除、人臉檢測硬件加速等關鍵技術;
(3) 支持高清視頻編碼壓縮;
(4) 支持數據流加密;
(5) 申請相關專利10項以上;
(6) 視頻監控SoC芯片在視頻監控類產品領域實現產業化,累計銷售超過10萬片。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2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事前立項、事后補助(預撥30%)。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5000萬元,地方財政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1倍,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2倍。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國內市場占有率居領先地位的視頻監控整機企業、視頻監控SoC芯片設計企業或有國產軟硬件系統應用經驗的企業牽頭申報(答辯時應提供實施本課題已經具備的前期研發實物成果),聯合相關優勢單位共同承擔。
課題5-1 高性能IP核研發
1. 研究目標
面向通信、計算機、消費類電子產品等需求,在“十一五”研究成果基礎上,立足國內工藝線,突破基于頻譜判決的自適應連續時間線性均衡技術、時鐘與數據恢復電路的跟蹤相位平滑技術等關鍵技術,研制出USB3.0、PCI-E2.0、SATA3.0高速串行接口控制器IP核和支持多種CMOS工藝的視頻AFE系列IP核產品,以滿足現代通信、移動存儲、多媒體及計算機等應用領域對高速數據傳輸和高速高精度視頻信號處理的需求。
2. 考核指標
(1) 基于65nm及以下國內先進工藝和“十一五”專項取得的SERDES PHY IP核成果,研制USB3.0、PCI-E2.0和SATA3.0控制器IP核(包括HOST和DEVICE);USB3.0 IP核需符合USB 3.0標準,兼容USB 2.0標準;PCI-E2.0 IP核需支持多條數據通路;滿足相應的接口控制標準協議,完成接口數據協議的解析和控制功能,實現主/從等接口模式控制;
(2) 基于國內主流SoC工藝,開發視頻AFE系列IP核產品;ADC分辨率10位,最高采樣速率170MSPS;支持多通道模擬視頻輸入,最高采樣頻率可支持1080P和UXGA視頻格式;模擬視頻信號PGA控制位為10位;
(3) 按照規范提交IP核仿真、集成、驗證等所需的文件或資料并提供驗證平臺;
(4) 完成工藝流片驗證測試,形成IP硬核,通過第三方測評;
(5) 實現IP核在SoC產品中的應用驗證。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4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4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前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USB3.0、PCI-E2.0、SATA3.0 IP核各支持1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1200萬元; AFE系列IP核支持1家,中央財政資金不多于1500萬元。
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1倍,地方政府可為本課題提供配套資金。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具有較好基礎的IP核研發單位牽頭申報,聯合芯片制造企業、SoC設計企業或應用企業共同承擔。1家單位申請多項任務時,每項任務需編制1本申報書。
課題5-2 數字信號處理器芯片的批量應用
1. 研究目標
面向移動通信設備與智能終端、工業控制和消費類電子等領域應用需求,研制32/16位單片高性能通用數字信號處理器、16位單片高性能通用數字信號處理器、高性能低功耗數字信號處理器IP核產品,相關應用開發系統及集成環境,實現批量應用。
2. 考核指標
(1) 32/16位單片高性能通用數字信號處理器
自主知識產權的32位單片高性能通用數字信號處理器產品;
與數字信號處理器產品配套的應用開發系統和應用軟件庫;
課題執行期內在移動通信基站和相關領域實現累計銷售10萬片以上。
(2) 16位單片高性能通用數字信號處理器
自主知識產權的16位單片高性能通用數字信號處理器產品;
與數字信號處理器產品配套的應用開發系統和應用軟件庫;
課題執行期內在移動通信基站和相關領域實現累計銷售50萬片以上。
(3) 高性能低功耗數字信號處理器IP核
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性能低功耗數字信號處理器IP核產品;
與數字信號處理器核產品配套的IP封裝、仿真調試環境、綜合腳本等集成環境及相關系統芯片集成服務;
課題執行期內集成本課題數字信號處理器IP核的SoC芯片產品累計銷售100萬片以上。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3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事后立項、事后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32/16位單片高性能通用數字信號處理器支持1家,中央財政資金不多于2000萬元;16位單片高性能通用數字信號處理器、高性能低功耗數字信號處理器IP核各支持1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1000萬元。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具有數字信號處理器研制經驗的優勢企業獨立申報(應擁有課題對應產品的樣品和配套開發軟件,并符合產品性能指標應用要求)。1家單位申請多項任務時,每項任務需編制1本申報書。
課題5-3 自主IP核在SoC芯片中的批量應用
1. 研究目標
面向通信、計算機、消費類電子產品等需求,在“十一五”國產SoC產品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立足國內工藝線,實現ADC/DAC類、高速串行接口類、SRAM類、FPGA類、NVM類和射頻類等6類IP核在SoC芯片中的應用推廣和產業化。
2. 考核指標
(1) 位數不低于14位、轉換速度不低于100MSPS的ADC/DAC類IP核累計實現在10萬顆以上SoC中的應用;
(2) 接口速度2.5 Gbps以上的高速串行接口類IP核累計實現在50萬顆以上SoC中的應用;
(3) 存儲容量達到1MB以上的SRAM類IP核累計實現在100萬顆以上SoC中的應用;
(4) 有效門容量20萬門以上且工作主頻200MHz以上FPGA類IP核累計實現在10萬顆以上SoC中的應用;
(5) 存儲容量64kB以上的NVM類IP核累計實現在1000萬顆以上SoC中的應用;
(6) 最高載波頻率達到6GHz以上的多模多頻無線收發器類射頻IP核累計實現在50萬顆以上SoC中的應用。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6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事后立項、事后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ADC/DAC類、高速串行接口類、SRAM類、FPGA類、NVM類和射頻類各支持1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1000萬元。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具有較好基礎的IP核研發單位、芯片制造企業或SoC設計企業獨立申報。1家單位申請多項任務時,每項任務需編制1本申報書。
課題5-4 單片可編程邏輯器件的批量應用
1. 研究目標
研制通用可編程邏輯器件產品及其配套工具,形成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實現批量應用。
2. 考核指標
(1) 研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可編程邏輯器件產品以及配套工具。
(2) 課題執行期內銷售數量50萬片。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4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1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事后立項、事后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不多于1000萬元。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具有研制可編程邏輯器件產品基礎的單位獨立申報(應擁有課題對應產品的樣品和配套開發軟件,并符合應用要求)。
課題6-1 基于國產EDA工具、處理器和IP核的應用推廣平臺建設
1. 研究目標
支撐“核高基”專項國產EDA工具、嵌入式微處理器、IP核在國內IC設計行業的產業化應用及示范推廣,促進專項科研成果的產業化。建立國產EDA工具、嵌入式微處理器、IP核協同互動的軟硬件技術服務平臺,實現與國際相關主流產品在國內IC設計行業的共存并用,并逐步在局部領域形成競爭優勢。
2. 考核指標
(1) 要求聯合申報的各個單位在“十一五”基礎上新增10家國內芯片設計企業,完成不少于10款采用國產嵌入式微處理器的SoC產品開發;
(2) 要求聯合申報的各個單位在“十一五”基礎上新增10家國內芯片設計企業,完成不少于10款采用國產IP核的SoC產品開發;
(3) 要求聯合申報的各個單位舉辦國產EDA工具培訓不少于5次,國產EDA工具推廣應用會不少于5次,并應有人數規模,并采用國產EDA工具設計10款SoC芯片;
(4) 采用國產EDA工具設計芯片的企業均應提供EDA工具使用報告和相關測試報告給國產EDA工具開發單位,以利于國產EDA工具的改進和提升,增強國產EDA工具的市場競爭力。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1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前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不多于4000萬元。地方配套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1倍。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1家國家集成電路設計產業化基地或集成電路公共服務平臺牽頭申報,聯合其他地區(不超過5家)產業化基地或集成電路公共服務平臺共同承擔,本課題聯合單位允許多于2家。
課題7-1 汽車電子高可靠基礎軟件平臺研制和應用
1. 研究目標
針對汽車整車網絡化、智能化和安全、節能方面的發展趨勢,結合汽車電子軟件平臺化的需求,研制滿足ISO 26262功能安全規范要求的高可靠實時嵌入式操作系統,及覆蓋系統架構設計與驗證、整車網絡設計與驗證、電子控制系統功能設計與驗證、測試與標定等汽車電子開發全過程的支撐環境,實現汽車電子復雜關鍵零部件電控系統和新能源汽車電控系統的應用示范與推廣。
2. 考核指標
技術指標:
(1) 實時嵌入式操作系統產品滿足符合ISO 26262功能安全規范要求、具備故障診斷能力,支持分布式處理與功能隔離保護,具有高度可配置的特性,最小配置小于10K,系統開銷小于10%;
(2) 集成化開發環境產品支持系統架構設計、整車網絡設計與驗證、符合MISRA C規范的安全代碼生成、代碼安全驗證以及系統仿真測試;
(3) 整車通信支持CAN、LIN等總線協議、支持高速和低速CAN網絡管理策略,支持3個以上汽車電子控制器協同運行;
(4) 提供不少于3種復雜關鍵零部件電控系統、不少于3種處理器的軟硬件參考實現。
產業化指標:
(1) 實現3款以上電動助力轉向、ABS、發動機控制等復雜關鍵零部件電控系統和新能源汽車電控系統產品的應用推廣,關鍵零部件電控系統符合整車廠試驗要求,試驗公里數大于3萬公里;
(2) 實現汽車電子基礎軟件平臺在不少于4家整車廠、每個整車廠不少于2個關鍵零部件電控系統的應用,應用規模總數不少于10萬臺套。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1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前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不多于6000萬元。地方配套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0.5倍,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1.5倍。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國內實時控制類操作系統技術與產品研發優勢企業牽頭申報,可聯合零部件企業或4家整車廠商共同承擔,本課題聯合單位允許多于2家。
課題8-1 智能數字電視終端基礎軟件研發及產業化
1. 研究目標
針對智能數字電視終端高清交互、三網融合、多業務集成的特點,結合終端軟件平臺互聯網化、業務平臺化、云端融合化的需求,重點突破能力開放、云端融合等關鍵技術,研制基于開源與開放平臺技術的、自主可控的數字電視智能終端基礎軟件及應用平臺,支持多感知人機交互體驗和新型數字電視應用業務快速開發與部署,實現內容安全管控,云端融合的平臺體系架構,支持第三方應用擴展,形成專利和規范。推動國產智能數字電視終端軟件平臺及SoC在國產智能數字電視終端的規模化應用,開展交互娛樂、應用商店、電視商務等新型數字電視應用系統示范。
2. 考核指標
技術指標:
(1) 支持并形成智能數字電視終端平臺系列規范;
(2) 形成智能數字電視終端軟件平臺產品并有限開源,嵌入式操作系統支持多核結構、支持國產主流SoC芯片;兼容HTML5等國際主流標準;支持應用服務的動態加載及平臺能力擴展;提供數字電視用戶管理、應用與內容管理、安全支付等能力;實現云端適配機制,提供開放的API實現云服務集成;實現可擴展的多媒體框架,支持H.264、MPEG1 Layer 1/2等主流音視頻編解碼格式;支持Web App、Java等主流應用開發;支持2D/3D特效;支持數字家庭終端的智能發現、智能互聯與協同服務;
(3) 支持視覺感知、手勢控制、語音控制、多屏互動等新型交互方式;
(4) 支持數字電視內容版權保護、用戶數據安全存儲、應用軟件安全認證、平臺API訪問控制等平臺安全機制;
(5) 支持數字電視應用的開發與調試,并提供終端仿真能力;
(6) 提供交互娛樂、應用商店、電視商務等三個以上新型數字電視示范應用系統及200個以上應用;
(7) 專利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等知識產權不少于30項;
經濟效益和產業化指標:
(1) 建立開發者社區,擁有2000人以上的活躍開發人員;
(2) 每家實現智能數字電視終端軟件平臺產品裝機量100萬臺以上。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2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事前立項、事后補助(預撥30%)。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4000萬元。地方配套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1倍,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1.5倍。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國內數字電視終端軟件平臺技術與產品研發的優勢單位牽頭申報,牽頭單位應具有平臺應用推廣和市場能力,具備數字電視產業鏈整合方面的能力,以及組織大型項目“產學研用”協同攻關的經驗和能力,聯合國內具有優勢的數字電視終端企業、芯片企業、軟件企業共同承擔。
課題9-1 面向移動互聯網智能終端的瀏覽器研發與產業化
1. 研究目標:
面向移動互聯網應用與服務發展的需求,研發以HTML5為核心的下一代移動智能終端瀏覽器,并實現規模化應用。研究HTML5運行環境內核(解析、執行、渲染引擎)的關鍵技術,實現瀏覽器內核自主可控,研制面向移動互聯網應用的新一代瀏覽器產品;研發HTML5.0應用集成開發環境,建立開放、安全、云端融合的應用與服務支持平臺,支持第三方應用擴展;針對國產智能終端、國產操作系統進行適配與優化,為國產移動智能終端操作系統提供基于HTML5的瀏覽器,并實現產業化應用,推動中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提高在國際標準中的話語權。
2. 考核指標
支持移動智能終端的HTML5瀏覽器:
(1) 瀏覽器產品:
內核自主可控,產品的功能與性能與國際移動瀏覽器主流產品相當,HTML5符合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支持國產智能終端操作系統與iOS,Android、WinPhone等國際主流操作系統;
針對國產操作系統、國產移動智能終端進行適配與優化,實現200款以上的國產主流移動智能終端的兼容、適配與優化;
針對WebOS的發展趨勢,探索支持WebOS的新型移動瀏覽器關鍵技術及應用;
(2) HTML5應用開發集成環境:
提供HTML5的集成化應用開發環境(IDE)與部署、調試工具;建立開放、安全、云端融合的應用與服務支持平臺,實現云端適配機制,提供開放的API實現云服務集成,支持數千級別應用的在線并發應用和資源調度;
(3) 專利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等知識產權不少于50項;
(4) 形成國產操作系統、國產智能終端的HTML5應用兼容性實現指南(草案)及HTML5標準符合性測試規范(草案),形成HTML5標準符合性測試用例集;
(5) 實現課題成果的規模產業化應用:課題實施期限內完成2億套瀏覽器的安裝,其中基于國產移動智能終端和操作系統的安裝不低于6000萬套;活躍用戶千萬級以上。建立的開發者社區達到一萬人以上,提供千個以上的規模化HTML5示范應用,初步形成產業鏈;
(6) 產品成功進入國際市場,其中在中國大陸以外的重點市場與主要市場用戶達3000萬人以上。
安全可控的跨平臺瀏覽器:
(1) 瀏覽器產品:
內核自主可控,產品的功能與性能與國際主流瀏覽器產品相當,HTML5符合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實現PC、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設備上HTML5應用的統一用戶瀏覽體驗,提供全面的Web應用安全管控機制,支持整合后端云計算服務;
支持國產操作系統系統與國際主流操作系統并針對國產操作系統、國產移動智能終端進行適配與優化;
針對WebOS的發展趨勢,探索支持WebOS的新型瀏覽器關鍵技術及應用;
(2) HTML5應用開發集成環境:
提供HTML5的集成化應用開發環境(IDE)與部署、調試工具;建立開放、安全、云端融合的應用與服務支持平臺,實現云端適配機制,提供開放的API實現云服務集成,支持數千級別應用的在線并發應用和資源調度;
(3) 專利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等知識產權不少于50項;
(4) 形成國產操作系統、國產智能終端的HTML5應用兼容性實現指南(草案)及HTML5標準符合性測試規范(草案),形成HTML5標準符合性測試用例集;
(5) 實現課題成果的規模產業化應用:其中課題實施期限內完成2億套瀏覽器的安裝,其中基于國產移動智能終端和操作系統的安裝不低于6000萬套;活躍用戶千萬級以上。建立的開發者社區達到一萬人以上,提供千個以上的規模化HTML5示范應用,初步形成產業鏈。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4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2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事后立項、事后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
移動智能終端HTML5瀏覽器支持1家,中央財政資金不多于6900萬元;安全可靠的跨平臺瀏覽器支持1家,中央財政資金不多于3600萬元。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具有移動互聯網瀏覽器研發的技術積累與資源優勢的企業獨立申報(答辯時應提供實施本課題已經具備的前期研究成果)。1家單位申請兩項任務時,每項任務需編制1本申報書
課題10-1 基于安全可靠軟硬件的復雜辦公系統應用研究與示范工程
1. 研究目標
基于本專項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相關課題的成果,針對黨政軍機關及大型企事業單位復雜辦公信息化的需求和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應用條件較好的重點地區,突破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應用開發與遷移、系統集成與協同、系統監管與優化技術,解決信息孤島問題,實現業務系統的協同統一,研制和建立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黨政軍機關或大型企事業單位復雜辦公信息系統及應用示范。形成面向黨政軍機關或大型企事業單位復雜辦公信息化的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應用解決方案,推動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技術水平和成熟度的提高,促進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在黨政軍機關或大型企事業單位信息化領域的規模化推廣,提升系統集成商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技術集成和服務能力,培養壯大產業鏈。
2. 考核指標
(1) 形成覆蓋黨政軍或大型企業事業單位重點核心業務、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環境的復雜辦公系統及解決方案,功能包括決策支持、行政審批、數據統計分析或專有業務處理等,支持10000以上用戶的使用規模;
(2) 集成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微處理器、操作系統、辦公軟件、數據庫、中間件等)產品;
(3) 形成覆蓋黨政軍或大型企業事業單位重點核心業務的復雜辦公系統對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需求分析報告,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應用遷移和系統集成方案報告,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應用評估報告;
(4) 建立覆蓋黨政軍或大型企業事業單位重點核心業務、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環境的復雜辦公系統應用支撐平臺,提供應用解決方案的業務構件庫、集成開發環境及工具集、參考模型,支持復雜辦公應用系統的開發、運行、監管和優化。構件庫中業務構件數量達10個以上。集成開發環境及工具集支持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環境下的業務定制開發和部署,支持從國外主流應用服務器向國內主流應用服務器的遷移,支持從主流國外數據庫向國內主流數據庫的遷移,支持運行監管對象的狀態監管、優化調度和安全防護,運行監管對象涵蓋業務應用及用戶、數據資源、主流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及系統使用者;
(5) 提交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復雜辦公系統的應用開發規范和指南,制定復雜辦公系統的監控管理行業標準及規范;
(6) 建立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復雜辦公系統售后服務流程及服務規范;
(7) 形成一支穩定的、具備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能力的人才團隊。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4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2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前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6000萬元。大型企事業單位承擔本課題,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1倍,地方政府可為本課題提供配套資金;省級地方政府承擔本課題,地方政府配套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1倍,課題承擔單位可為本課題提供配套資金;各軍區承擔本課題,其他來源資金(部門配套)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1倍。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黨政軍機關或大型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化支撐部門牽頭申報,聯合承建復雜信息系統的系統集成商共同承擔。
牽頭單位應具有承擔黨政軍機關或大型企事業單位信息化系統組織建設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用戶單位出具的同意實施復雜信息系統改造的確認函。
課題10-2 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事務處理應用研究與示范工程
1. 研究目標
基于本專項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相關課題的成果,針對政府、工商、稅務、海關、電信、金融等重要領域信息化中的事務處理需求和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應用條件較好的重點地區,突破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應用開發與遷移、系統集成與協同、系統監管與優化技術,研制和建立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重要領域事務處理系統及應用示范,形成面向重要領域事務處理系統的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應用解決方案,加快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重要領域事務處理系統應用研究和試點示范,建立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支撐重要領域事務處理系統的技術服務團隊,提升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技術水平和技術成熟度,提升系統集成廠商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技術集成和服務支撐能力,推動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在重要領域的批量應用,帶動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產品成熟發展,培養壯大產業鏈。
2. 考核指標
(1) 建立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重要領域事務處理系統及應用示范,在重要領域的典型單位進行示范應用,核心業務系統的事務處理量在每秒300次以上,其中,90%的業務響應時間小于6秒;
(2) 集成安全可靠基礎軟件(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等)產品,鼓勵采用本專項支持的安全可靠微處理器、服務器,在該領域或區域市場占有顯示度的份額,經濟和社會效益明顯,具有明顯示范作用;
(3) 形成重要領域事務處理系統對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需求分析報告,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應用遷移和系統集成方案報告,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應用評估報告;
(4) 建立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環境的重要領域事務處理系統應用支撐平臺,提供應用解決方案的業務構件庫、集成開發環境及工具集、參考模型,支持重要行業領域事務處理系統的開發、運行、監管和優化。構件庫中業務構件數量達10個以上。集成開發環境及工具集支持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環境下的業務定制開發和部署,支持從國外主流應用服務器向國內主流應用服務器的遷移,支持從國外主流數據庫向國內主流數據庫的遷移,支持運行監管對象的狀態監管、優化調度和安全防護,運行監管對象涵蓋業務應用及用戶、數據資源、主流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及系統使用者;
(5) 提交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重要領域事務處理系統的應用開發規范和指南,制定重要領域事務處理系統的監控管理行業標準及規范;
(6) 建立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重要領域事務處理系統售后服務流程及服務規范;
(7) 形成一支穩定的、具備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能力的人才團隊。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4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2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前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3000萬元。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2倍,地方政府可為本課題提供配套資金。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大型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化支撐部門牽頭申報,聯合承建原事務處理系統的系統集成商共同承擔。
牽頭單位應具有承擔大型企事業單位信息化系統組織建設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用戶單位出具的同意實施事務處理系統改造的確認函。
課題10-3 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實時業務類應用研究與示范工程
1. 研究目標
基于本專項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相關課題的成果,針對電力、交通、石化、民航等重要行業領域實時應用需求和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應用條件較好的重點地區,突破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應用開發與遷移、系統集成與協同、系統監管與優化技術,研制和建立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重要領域實時業務類系統及應用示范,形成面向重要領域實時業務類系統的重大安全可靠軟硬件應用解決方案,加快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重要領域實時業務類系統應用研究和試點示范,建立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支撐重要領域實時業務類系統的技術服務團隊,提升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技術水平和技術成熟度,提升系統集成廠商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技術集成和服務支撐能力,推動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在重要領域的批量應用,帶動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產品成熟發展,培養壯大產業鏈。
2. 考核指標
(1) 建立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重要領域實時業務類系統及應用示范,在重要領域的典型單位進行示范應用;
(2) 實時業務類系統可用率在99.99%以上,采集和控制數據點在50000個以上,數據準確率在90%以上,支持歷史數據保存1年以上;
(3) 實時業務類系統中90%的業務響應時間小于2秒,其余響應時間小于3秒;系統中服務器10秒CPU平均負荷率低于50%,內存使用率低于80%;
(4) 集成安全可靠基礎軟件(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等)產品,鼓勵采用本專項支持的安全可靠微處理器、服務器,在該領域或區域市場占有顯示度的份額,經濟和社會效益明顯,具有明顯示范作用;
(5) 形成重要領域實時業務類系統對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需求分析報告,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應用遷移和系統集成方案報告,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應用評估報告;
(6) 建立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環境的重要領域實時業務類系統應用支撐平臺,提供應用解決方案的業務構件庫、集成開發環境及工具集、參考模型,支持實時業務類系統的開發、運行、監管和優化。構件庫中業務構件數量達10個以上。集成開發環境及工具集支持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環境下的業務定制開發和部署,支持從國外主流應用服務器向國內主流應用服務器的遷移,支持從國外主流數據庫向國內主流數據庫的遷移,支持運行監管對象的狀態監管、優化調度和安全防護,運行監管對象涵蓋業務應用及用戶、數據資源、主流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及系統使用者;
(7) 提交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重要領域實時業務類系統的應用開發規范和指南,制定重要領域實時業務類系統的監控管理行業標準及規范;
(8) 建立基于安全可靠基礎軟硬件的重要領域實時業務類系統售后服務流程及服務規范;
(9) 形成一支穩定的、具備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能力的人才團隊。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4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2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前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3000萬元。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2倍,地方政府可為本課題提供配套資金。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大型企事業單位信息化支撐部門牽頭申報,聯合承建原實時業務類系統的系統集成商共同承擔。
牽頭單位應具有承擔大型企事業單位信息化系統組織建設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用戶單位出具的同意實施實時業務類系統改造的確認函。
課題10-4 面向重大信息化應用的通用數據庫管理系統定制研發
1. 研究目標
基于國產數據庫產品與產業化基礎,在通用數據庫管理系統領域,面向復雜辦公系統、高并發事務處理系統、實時業務類應用系統等國家重大信息化應用,在數據庫集群、海量數據存儲查詢分析、新型存儲設備支持、國產軟硬件適配優化等方面完善通用數據庫系統,大幅提升國產通用數據庫產品的可用性、性能和可靠性,滿足國家重大信息化應用對自主可控數據庫需求,實現國家關鍵應用領域的自主支撐。
2. 考核指標
(1) 提升國產數據庫處理性能,通過分布與并行技術提高事務響應速度,tpmC值(TPC-C)達到100000,QpHh值(TPC-H)達到5000;支持基于共享存儲的數據庫集群,節點數不少于4個;支持基于非共享存儲的數據庫集群,節點數不少于64個。
(2) 提高國產數據庫與國際主流數據庫的兼容性,提供與主流數據庫管理系統(如Oracle、DB2、MSSQL等)兼容的系統函數、存儲過程和觸發器,支持其特有的數據類型、SQL語句和調用接口。
(3) 針對國家重大信息化應用中的數據安全問題,完善和開發相關數據庫安全模塊,提供數據防竊取和防篡改功能,增強國產數據庫安全防護體系。
(4) 完善國產數據庫容災技術,提供基于國產數據庫核心的高可靠性解決方案,支持主從服務器模式,支持多種主從節點間事務同步方式,系統可靠性達到。
(5) 擴展國產數據庫系統對新型存儲設備的支持能力,實現支持大內存和固態硬盤的冷熱數據分級緩存與存儲機制。
(6) 與國產操作系統進行深度適配與優化,實現國產數據庫與國產操作系統、中間件集成后的整體優化。
(7) 國產數據庫系統能夠有效支撐復雜辦公系統、大規模事務處理系統、實時業務類應用系統等國家重大信息化應用;通過國家、行業和地方重大信息化應用,形成國產數據庫系統的自主與替代能力,實現國產數據庫市場占有率穩步提高。
(8) 形成一支具備產品開發、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能力的國產數據庫人才團隊。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4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2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事前立項、事后補助(預撥30%);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2000萬元。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2倍,地方政府可為本課題提供配套資金。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十一五”期間形成了較好技術優勢和產業規模的數據庫企業牽頭,聯合數據庫技術領域有優勢的相關單位共同承擔,鼓勵產學研聯合申報。
課題10-5 面向重大信息化應用的中間件套件產品定制研發
1. 研究目標
面向專項2012年已經部署和2013年即將部署的重大信息化應用需求,在“十一五”支持的集成化中間件套件產品研發基礎上,擴展和完善關鍵產品功能,提高套件產品在安全可靠基礎軟件環境下的性能、資源利用率、可用性及可管理性;提升套件產品成熟度、核心技術研發能力和品牌影響力;強化中間件產品的適配能力,支持主流開源和安全可靠操作系統與數據庫,形成指定領域的解決方案,滿足中高端應用需求,支撐專項重大信息化應用,推進產業化。
2. 考核指標
(1) 支持主流安全可靠操作系統與數據庫,并能夠形成面向重大信息化應用的安全可靠整體運行平臺及完整解決方案;
(2) 根據專項重大信息化應用需求,優化中間件套件產品性能,吞吐率、響應時間、并發訪問用戶等關鍵性能指標在指定應用條件下,與國際先進水平相當。套件產品能夠支撐每秒5000次以上的靜態Web頁面請求、每秒2000次以上的消息收發處理、每秒60次以上的Web服務訪問;能支撐業務系統每秒300次以上的事務處理(核心業務)需求、1TB以上的數據處理需求;
(3) 針對Java環境下的中間件產品,提供Java虛擬機性能優化策略,支持系統資源的有效監測與分析,優化的內存分配、垃圾回收等;
(4) 提供針對國產數據庫的數據源管理策略,支持數據庫連接池管理及優化、連接泄漏檢測等;
(5) 提供涵蓋各類套件產品及應用的統一部署和配置工具,支持集群層、節點層、應用層的動態部署和配置,支持部署方案設計、優化及驗證,支持版本管理、權限管理等;
(6) 提供中間件套件產品及應用的性能管理工具,支持性能監測、日志分析、瓶頸診斷,支持系統響應優化和資源使用優化等;
(7) 吸納“十一五”中間件參考實現技術成果,支持進一步完善中間件技術標準與規范,并兼容相關主流的國際標準規范;
(8) 中間件套件產品在相應領域市場份額有顯著提升,在若干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設中得到規模應用,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3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3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前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1500萬元。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1倍,地方政府可為本課題提供配套資金。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十一五”期間具有較好工作基礎、國內領先的中間件產品研發企業牽頭,聯合國內中間件技術研發優勢院校、研究所共同承擔,鼓勵產學研用聯合申報。
課題10-6 基于中間件產品的領域應用框架研發及應用
1. 研究目標
基于國產中間件產品研發領域應用框架、相關構件和工具,形成領域應用平臺、解決方案及示范性支撐框架,通過典型領域應用帶動通用中間件產品的發展,促進通用中間件提升技術指標,支持重點應用領域中高端核心業務以及新型網絡應用系統的開發、運行和管理,支持重點領域中間件的產業化、高端化,提供高效可信的信息基礎設施支撐。
2. 考核指標
技術指標:
(1) 建立基于通用中間件產品的領域應用框架,支持重點應用領域的中高端核心業務;
(2) 支持自主與國際主流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的高效融合和一體部署;
(3) 與專項“十一五”中間件技術規范和標準相銜接,形成支撐關系;
(4) 為中間件開源社區提供支持開發、實施、運行、配置和管理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領域構件30個和相關工具3個以上;
(5) 形成重要應用領域的中高端業務信息化對領域中間件的需求分析報告和應用評估報告;
(6) 提交基于領域應用框架的重要應用領域中高端業務系統的建設規范和應用指南。
經濟指標與產業化要求:
(1) 所研發的領域應用框架的市場占有率提升30%;
(2) 在全國性的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設中得到規模化應用(如政府、金融、電信、國防等);
(3) 參與制定并支持領域應用框架系列技術規范與標準,參與建設中間件開源社區,并具有實質性貢獻,提出至少1項領域應用規范。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5家(每個領域支持1家,如政府、金融、電信、國防等)。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事后立項、事后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2000萬元。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國內本領域領先的應用解決方案供應商獨立申報。1家單位申請多項任務時,每項任務需編制1本申報書。
課題10-7 面向重大信息化應用的辦公軟件定制研發
1. 研究目標
結合專項2012年已經部署和2013年即將部署的重大信息化應用的需求,開展辦公軟件性能提升、集成適配和行業適配;完善辦公軟件開發環境支持與二次開發接口支持;實現辦公軟件在重大信息化應用中的推廣。
2. 考核指標
(1) 面向重大信息化應用的辦公軟件,支持“標文通”格式的讀寫(標準符合度達到95%以上)、針對安全可靠處理器和操作系統進行版本優化、支持重大信息化應用的特色需求;
(2) 面向重大信息化應用的辦公構件研發;
(3) “標文通”系列規范技術提案及SDK研發;
(4) 辦公軟件輸出為版式格式(OFD)的插件研發;
(5) 重大信息化辦公應用系統,包括:建立辦公應用系統、形成辦公軟件重大信息化應用評估報告;
(6) 在重大信息化應用中全面采用本課題研發的辦公軟件成果。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4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2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前補助。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1500萬元。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1倍,地方政府可為本課題提供配套資金。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十一五”期間具有較好工作基礎、國內領先的辦公軟件產品研發企業牽頭,鼓勵產學研用聯合申報。
課題11-1 面向大型行業應用的共性云計算基礎軟件平臺研制與應用
1. 研究目標
研究適合云計算服務的基礎軟件體系架構,突破多數據中心的資源管理、網絡化應用服務開發與運行支撐環境等關鍵技術,研制云計算服務基礎軟件平臺,通過在大型企業、行業的應用,驗證平臺的計算處理能力、數據管理能力、應用擴展能力以及安全性、可靠性,解決云計算環境下軟件服務化轉型的共性技術問題。
2. 考核指標
(1) 平臺能管理2萬臺以上服務器,支持分鐘級資源調度,支持彈性計算擴展;平臺可部署在不同地域的數據中心,單一數據中心運行不少于2,000臺服務器,鼓勵采用安全可靠微處理器和操作系統的服務器;
(2) 分布式存儲與文件系統能夠支持100PB以上的數據存儲與訪問,支持結構化/半結構化/非結構化多種類型數據的整合與集成,支持不同粒度的數據/文件的高效索引和訪問;
(3) 支持大型企業、行業復雜應用開發;平臺應用開發、測試環境能夠支持多種編程語言;支持應用的快速迭代開發與部署;能夠模擬十萬量級用戶的測試;
(4) 支持至少10種不同類型的企業應用,包括計算密集型(單應用10萬量級并發任務)和數據密集型(單應用100TB)應用;平臺能夠根據需要分別按照計算密集、存儲密集部署,或者二者混合部署;
(5) 平臺提供便捷的運行管理與監控、資源利用統計等功能;提供便捷高效的數據和應用遷移工具,支持企業遺留的復雜應用系統和服務到云平臺的無中斷遷移;提供安全機制,支持數據保護和應用安全隔離,能夠抵抗來自企業內部的網絡攻擊;
(6) 申請相關專利或軟件著作權不少于40項。
(7) 發展不少于50家第三方開發伙伴;
(8) 在不少于5個行業、1000家大中型企業中得到應用;
(9) 基于本課題平臺的軟件和服務收入不少于4億元人民幣。
3. 研發周期
2013年1月-2015年12月。
4. 其他要求
(1) 課題安排:公開發布,支持2家。
(2) 課題資金資助方式為:事前立項、事后補助(預撥30%)。
課題所需經費依據實際需要編制。中央財政資金每家不多于4000萬元。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2倍,地方政府可為本課題提供配套資金。
(3) 申報單位要求:
由在相關領域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礎、擁有相應的實驗與研發條件,同時具有良好的產業化經驗的優勢企業牽頭申報,聯合熟悉大型復雜系統構建、熟悉服務器操作系統與應用服務平臺研發的高校、科研院所、大型應用企業等共同承擔,鼓勵擁有海量數據業務服務的企事業單位作為聯合單位參加。
評論
查看更多